【消防安全大检查】“九小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九小场所”因投资少、规模小、收益快,从业者数量逐年大幅度增长,对我们的消防工作带来很大的考验。这类场所的共性在于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管理,安全隐患种类繁多,消防器材设施投资不大,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安全意识较为淡薄。
“九小场所”所在建筑不合法,建筑防火设计存在先天不足
“九小场所”从建筑的布局和使用功能上来说,存在生产、存储、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尤其是无任何报检审核审批手续导致整体所在建筑的不合法,同时生产区、作业区与存储、住宿区未作任何防火分隔措施,且多为家庭式作坊。有些场所为了扩大经营面积违章搭建,采用可燃易燃的建材建筑、装修、装饰,有些场所存在物品肆意堆放,占用公共疏散安全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
二
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及其电线线路铺设,产品的保养、检测检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网吧、歌舞厅、洗浴等场所都需要使用大量的电器产品,用电量也很大,有些公共聚集场所开放时间是夜间,尤其应注意加强电器防火管理。检查发现,“九小场所”都存在电线线路铺设在可燃物上未穿阻燃管保护、临时性的电线线路私拉乱接、用电超负荷、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在营业区和仓库区使用明火或具有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非营业时间不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等现象,这都是引发电器类火灾的主要因素。
三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多数“九小场所”的从业人员较少,有一家一户、有几人合伙分包、有单人单干等多种经营模式,也就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的消防常识,或者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匮乏。有在危险场所和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吸烟的,饭店厨房炉火和液化石油气、酒精混合使用的,影剧院、录像厅等演出放映场所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取暖,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内人员除管理和服务人员外,多是临时住宿或就餐人员,成分复杂,有些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防火灭火意识差,常因无意中的行为引发火灾事故。
四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占用,逃生窗口被封死
商贸场所具有人流量大、物资集中、商户竞争等特点,商场内寸土寸金,经营者们也都充分使用场所面积,擅自封死逃生门窗,利用门窗下的地面间隙扩大经营面积,即使在看似广阔的商场内,在场所面积使用上也是如此。有的柜台之间仅留一两人的空隙,有的过道仅能容一人通过,有的在疏散楼梯或休息平台、楼梯间内设置柜台卖货,有的甚至在安全出口上锁。在集贸市场上更是货物、柜台接连不断,行人通道曲折拥挤,有的甚至将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或者原本就没有设置消防通道。
五
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混存性质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各类仓库物品的放置都有规范和规章制度,如药品、化学物质、化妆商品、杀虫剂、消毒冲洗等物品仓库都设有专门的存放标准和消防安全制度,这些物品往往都是价格昂贵,具有易燃、易挥发、剧毒等特点,并且发生火灾后难以处置,如果存放不当极易发生爆炸、自燃、化学反应等事故危险。
六
建筑消防设施因维护保养不到位而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灭火作用
繁华的都市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等场所随处可见,有的场所进驻多层、多功能大楼的内部,有的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部。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内设置的烟感系统、排烟系统、喷淋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等,这都是防火灭火的重要设施。通常,这些设施在所在建筑主体消防验收后,各个防火分区、各种消防设备都是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但各类场所进驻使用后不进行消防备案,通过自行改装、装修装饰,破坏、停用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有的因后期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关闭状态,这都是致使建筑消防设施失去应有的报警和灭火功能的主要原因,使其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势必蔓延成灾,财产损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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