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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罗某某等6人敲诈勒索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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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罗某某纠集郑某某、余某某等5人,形成“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被害人借贷过程中,在贷款发放时以“平台管理费”“家访费”“违约保证金”等名义让被害人签订虚高且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故意不给付被害人合同文书,以“超时支付利息”“未及时还款”等理由制造各种借口,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并支付违约金,进而以“谈判”、滋扰、纠缠、聚众造势、扣押被害人车辆拒不归还乃至非法拘禁等方式迫使被害人付款,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
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举证质证,对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当庭讯问,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本次庭审历时9小时。
法院将择日宣判。
供稿丨姚骐
编辑丨竺黎燕
/ 江干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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