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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加诉度#男子在妻子二胎怀孕期间包养情人,又因其他女子动手将情人掐伤……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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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家有业,怎么可能和她同归于尽,她就是我包养的情人。”男子说道。


说起男女情感话题,现实永远比电视剧更“精彩”。这不,几日前一则台湾某明星的娱乐新闻一爆出就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一时间舆论纷纷。然而,你以为这些雷人的故事只会出现在网络上吗?NO!检察官最近在办案中就遇到了这么一个男子,没了道德底线不说,还突破了法律底线!


【相恋五个月,他为她花费数十万】


90后的小罗年纪轻轻就已成家立业。去年四月份,因业务应酬需要,他经常带客户出入本市某KTV。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在KTV工作的姑娘青青,两人你来我往,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相处期间,小罗很是大方,为帮助青青完成业绩,他经常开设包间消费,还时不时为她还网贷、提供生活费等等。短短五个月,他为她花费了数十万元。然而,这一切,小罗的家人都浑然不知,包括他正怀着二胎的妻子。


【一次情感纠纷,他动手将她掐伤】


两人相恋近半年,这段感情终究还是走到了尽头。原来,就在案发前几天,小罗偷偷为青青的其他女性同事开设了包厢进行消费,业绩也算在女同事名下,青青得知后非常生气,当晚喝了大量的酒,醉醺醺冲到小罗的包厢内,泼了他一脸的酒,两人发生了争执。回家后,在青青的房间内,小罗抚慰青青未果,却被咬了肩膀、手臂几口。此时,小罗一怒之下一把将青青按倒在床,接连两次用双手掐住青青脖子长达十余秒。期间,青青向他求饶,他却戏谑地说道:“没事的,咱们一块死。”事后青青报警,经鉴定,小罗的行为造成青青轻伤二级。


【以案释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小罗实施的虽非一般的拳打脚踢等伤害行为,但经法医学鉴定,他手掐被害人青青的行为已致青青颈前部斑片状挫伤、颈部遭徒手作用出现颜面皮肤及球结膜出血等窒息征象,损伤达轻伤二级。因此,小罗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


如果说,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那么忠诚就是这份情感的基础和保障。本案中的小罗已是有妻有子,老婆怀着二胎,他却忙着勾搭青青,这样的行为无论对青青还是其老婆都是极大的伤害。爱情中难免会出现矛盾与纠纷,但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彼此相互沟通理解,而不是一味争吵,更不是一时冲动做出一些沦了道德、甚至触犯法律的事情,否则必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比如前不久,我院办理的一起情侣吵架后放火的闹剧,同样让人唏嘘不已。(#青春加诉度#一言不合就放火的“任性”情侣,知错了!)
检察官最后想说一句:“婚内出轨要不得,触犯法律更不行!”道德底线与法律底线,两者都应坚守。


注: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供稿:陈子鸣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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