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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解封微信号是随便就能干的?这对大学生情侣栽了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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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微信的普及,帮助解封微信账号(即微信号因违规行为被封停后,邀请微信好友帮助认证从而解封)也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有人就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但这真的只是举手之劳,轻松赚钱的好方法吗?日前,一对大学生情侣高某、张某就因为这事栽了,江干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某外省在校大学生高某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解封微信兼职赚钱。直到有一天银行卡因收到“客户”打款而被冻结,并收到短信提示涉嫌电信诈骗,他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但他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在利益诱惑下成立了工作室,伙同女友、在校大学生张某等人专心做起这门灰色生意。工作室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时有收到被封账号涉嫌网络诈骗的提示,高某却以帮助解封账号不涉嫌诈骗为名要求员工继续操作。
2019年11月至今年4月案发,高某的工作室帮助解封微信账号数百个,为诈骗嫌疑人提供了帮助,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江干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高某、张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情节严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当前,微信平台对违规账号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由此催生了帮助微信解封的灰色产业,特别是一些在校大学生将其作为兼职,认为只要手指点一点就可以赚到零花钱,却不知触犯了法律,成为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据高某供述,他们的大学兼职群中,不少学生都在做这样的兼职。在此,检察官告诫大家切莫为了贪图眼前的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悉,该案系新型网络黑灰产业案件,江干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对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而形成打击合力,共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供稿:市院宣教处、李睿哲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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