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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心护航|“未来学院”微课堂: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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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院”微课堂由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江林”法治宣讲团倾心打造,检察官里的小哥哥小姐姐用生动的"法言法语"以及办案感悟为大家带来众多法律知识。

今天,推出第五期。故意伤害、抢劫,这些罪名相信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但寻衅滋事罪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江林”法治宣讲团的讲师姚骐希望通过分享寻衅滋事的三种典型情况,让大家了解并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更好地应对和保护自己。 


精彩同期声

同学们好,我是江林法治宣讲团讲师姚骐,很高兴有微课这样一个平台和同学们交流,今天我们讲讲寻衅滋事的故事。

说到故意伤害,大家心里都有个谱,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不管是拿刀拿棍子拿水管,把人打伤了多半就是个故意伤害,所以故意伤害罪大家都知道,也知道怎么去避开这条红线。但是寻衅滋事这个罪名就比较抽象,大家可能一下子理解不了,但我要告诉大家,寻衅滋事离同学们也没有那么远。


首先告诉大家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面规定了几种情况,我们分情况来进行分析,今天小姚老师就通过几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情况下会触犯这几条规定: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这种情节是最多的,给大家举一个案例:班里的一位男生小张丢了一笔钱,怀疑是隔壁班的学生小王偷的。于是,小张就把小王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但是小王不承认自己偷了钱。结果,小张伙同自己的几个“好兄弟”先是对小王进行辱骂,然后还打耳光、踢后背、抓着小王的头往墙上撞。看到小王还是不承认,又逼他喝下满满一瓶白酒,试图让他“酒后吐真言”,小王被折磨的受不了,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事后,小张还警告小王,不准将这件事告诉家长。在这个案例里面,虽然小王的伤势经鉴定,未达故意伤害的标准,但是小张等几人随意对小王进行殴打,情节恶劣,已经触犯了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小王平时在学校里成绩一般,但是敢于“出头”,又“敢打敢冲”,在学校里成立了一个“青龙帮”,和小张成立的“白虎帮”互为对头。一天,小王和几个小弟在网吧里玩了个昏天黑地,又喝了点啤酒,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小张的表妹小美。小张酒劲上头,拦住小美就要“陪哥哥玩玩”,小美想离开,却被几个小弟团团围住,小张不光嘴上调戏小美,还试图让小美成为自己在“白虎帮”的卧底,小美不堪其扰,想要回家告诉家长,小张见小美不“配合”,言语威胁称“你要是敢告诉你哥,我就把你手指一根根剁下来”。在这个案例里,小张任意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虽然并没有造成小美身体上的损害,但是对小美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情节恶劣,也已经触犯了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这也是比较经典的情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古惑仔》或者类似的剧情,几个小流氓拿着水管、砍刀之类的凶器在学校门口拦住学生,声称“手头紧,借点钱花花”。更有甚者,在一些学校里,也常有个别为了满足自己上网、购物等欲望,强行向低年级的学弟、学妹索要“零花钱”的高年级学生,他们一般看准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成功”以后,就一直盯着这些“软柿子”反复拿捏。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他们就会给点“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贪欲就像一个“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一旦数额超过一定数目,甚至可能触犯抢劫罪。

这几个案例都是比较经典的寻衅滋事罪的情形,其实很多的校园暴力行为已经触犯了寻衅滋事的红线,同学们都还没有成年,许多同学在心理上还没有办法像一个成年人一样思考问题,那么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应对呢?有些血气方刚的男同学会觉得应该“以暴制暴”,“他们能抱团,为什么我不能?”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以暴制暴只会导致更大的暴力,如果你有朝一日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那岂不是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那个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反映,不要害怕他人所谓的“告诉家长就打断你的腿”,家长和学校都是你最安全的保护伞。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希望同学们通过这堂课对寻衅滋事这一刑事犯罪有一些了解,更好地遵守法律、保护自己。


供稿:姚 骐

编辑:朱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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