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意见解读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意见解读
1.网上登记报名时间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月1日(周三)~7月6日(周一)民办园(非普惠):7月1日(周三)~7月3日(周五)2.后台材料查验时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月2日(周四)~7月7日(周二)民办园(非普惠): 7月2日(周四)~7月3日(周五)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月18日(周六)~7月19日(周日)民办园(非普惠,包括录取): 7月4日(周六)~7月5日(周日)
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的儿童。
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招生都采用“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入学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报名”或“民办幼儿园(非普惠)报名”,选择相应的幼儿园进行报名(限报1所)。
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江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儿童。
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下简称父母房产)是确定幼儿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如下:
(一)吴江区户籍幼儿
1.第一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第二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C.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3.第三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只有幼儿户籍,以幼儿户籍地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第四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5.第五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6.第六批
幼儿户籍地址跟祖辈房产地址一致,父母有房产,但要凭祖辈房产入园,祖辈房产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二)非吴江区户籍幼儿
7.第七批
父母有房产,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第八批
父母无房产,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9.第九批
父母无房产,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问:我4月份进行了信息登记是否就完成了正式入园报名呢?还需要重新报名吗?
答:4月份已参加过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以在报名系统平台查到处于“待审核”状态或已收到“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示信息登记完成了。如果现在正式登记报名的幼儿园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就不需要重新报名,系统直接转为入园报名信息,等待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审核。
问:信息登记时我填了A幼儿园,并收到审核通过的信息,这次正式报名可以换报B幼儿园吗?
答:如果符合B幼儿园的招生条件是可以的。但需要跟信息登记时报的A幼儿园联系,申请驳回,再选择报B幼儿园。
问:我可以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时给孩子报名吗?
答:不可以。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在同一报名期间一名幼儿限报一所幼儿园。
问: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怎样进行录取的?
答: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批次进行录取工作,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
问:作为入园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产权性质有何规定?答: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限住宅性质(产权证上有明文标注),非住宅性质(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产不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
问:报了民办幼儿园没录取,还可以回服务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吗?
答:可以在公办幼儿园结束报名日期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但家长要提前准备好报名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