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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户籍、生源地均不限。《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2021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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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240名事业编制教师!2021年吴江区招聘教师公告来啦!

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聘简章及下载承诺书。来源: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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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教育局《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学和管理责任,聚焦招生重点难点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规范招生行为为重点,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区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区镇、街道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施教区,确保符合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位,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择校。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二)坚持随迁子女“两个为主”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加大公办学位供给,通过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方式,力争使随迁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或数量逐步增长,满足公共教育需求。(三)坚持特殊群体“帮困助学”原则。加大帮困助学工作力度,关心、关爱每一个特殊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充分保障我区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确保特殊群体入学机会公平和教育过程公平。三、工作重点(一)依法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各地各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将工作与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到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依法查处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动态划定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施教区范围,确保各施教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相对紧缺、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稳妥考虑推进双学区、施教区共享、大学区辐射等措施,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入学。民办小学、初中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办学质量好的寄宿制民办学校在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多余名额的,经学校申请、属地政府同意,报苏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三)逐步推行学位饱和预警工作落实政府招生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学位预测,探索学位预警机制。各学校加强对辖区内学龄人口的排查摸底,对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对出现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管理,在正式招生入学前,组织公办中小学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新生信息登记,分析研判各学区学位动态变化,向社会发布学位饱和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学位缺口较大、预警等级为红色的热点学校,引导家长谨慎报名,做好分流准备,同时提示属地政府、学校加快建设,挖掘潜力,纾解入学需求。(四)刚性执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小学、初中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判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小学、初中除了招收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区范围内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不得擅自突破入学条件招生。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进行同一时间报名、同一平台招生。选择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系统中进入公办端口,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学校报名。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系统中进入民办端口,限报1个学校志愿。具备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民办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确认),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后续阶段的录取。对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应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系统,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公办学校报名,按政策入学。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再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则在后续阶段中统筹安排。(五)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核准的计划招生,严控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区教育局结合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准学校招生计划,相关信息在“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上公布。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简章广告须在招生启动前2周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和范围、办法和程序、收费标准等。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民办小学、初中须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招生,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可分类设置招生计划,分类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多余名额的,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如果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面向社会招生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区教育局会同公证机构组织实施,邀请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开。(六)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利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扩充和挖掘公办学校资源,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科学、有序、规范做好随迁子女的积分入学工作。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镇区、街道,加大区域统筹工作力度,通过扩大公办学校容量、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快外来工子弟学校提档升级等举措,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员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落实教育优抚政策,经相关部门认定、批准后,统筹安排入学。对办学设施较好、日常管理规范、教育质量优良的民办学校,受政府委托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性优抚照顾对象子女等提供学位服务的另行安排。(七)加强新生学籍和教材管理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监督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从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障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严格学籍管理“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学籍信息。未经“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严格学籍工作的核查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加强对学校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或未经审定的教材。(八)严格规范学校插班转学工作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非起始年级插班生的转学工作,有条件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按规定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其招生范围、条件须与新生入学一致;学位紧张的热点学校在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上严格把关,从严把握,规范管理。公办学校招收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原则上在新生入学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完成;民办学校插班转学工作原则上在春季、秋季入学前完成。转学的学籍办理手续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及时妥善处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周密做好招生入学方案、人员培训、设施配备等准备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咨询方式等。加大对招生政策解读和宣传,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向辖区内家长告知学校招生信息的登记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类证件,指导学生家长按时网上报名,如实填报入学信息。(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四)严格执纪问责。建立招生考核和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建立招生入学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纪检和公安等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扩大班额的,对校长进行追责问责。对违纪违规的民办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给予扣减当年奖补资金、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家长对报名信息、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涉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方式骗取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2020年6月19日2020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2020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指南一招生对象和条件(一)小学一年级招收年龄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具体条件是: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2.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3.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适龄子女;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二)初中一年级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2.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3.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适龄子女;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注:年满16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二地段生学位申请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一)网上登记报名(6月28日~7月13日)2020年公办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根据施教区内地段生认定细则,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学校端口,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学校报名(限报1所)。家长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击进入公办学已参加过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如果正式报名的学校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则不需要再报名,系统直接转为报名信息,由学校进行审核。如果家长改变主意,要选择新的学校报名,需向原学校申请删除报名信息后,才可以重新报名。(二)后台材料查验(6月29日~7月14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同步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后台查验。查验通过者可以从系统打印《吴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三)现场审核确认(7月19日~7月20日)家长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吴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的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取得房产权证的期房,提供交房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仅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3.出生医学证明(仅限小学报名);4.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5.小学学籍卡(从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盖毕业学校公章,仅限初中报名)。(四)实施分类入学学校根据新生报名人数、学位供给能力等情况进行分类入学。对学位正常的学校,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直接录取。对学位缺口较大、资源严重透支的热点学校,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批次入学,并向集团其他校区或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分流、调剂,最大限度满足入学需求。三地段生认定细则小学、初中一年级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的原则,小学、初中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2.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以学生户籍地作为入学依据,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2)孤儿。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9.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特别说明:在2019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取得产权证的,沿用以往“三年一学位”政策。2019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取得产权证的,适用“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政策。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现场审核确认时间(8月14日~8月15日)参加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报名工作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新市民子女,持“积分入学准入卡”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由学校查验后录入报名系统。(一)小学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3)出生医学证明;(4)预防接种证。(二)初中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少年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3)学籍卡(从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盖毕业学校公章)。2020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指南一招生对象和条件(一)小学一年级招收年龄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具体条件是: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适龄子女;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适龄子女。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二)初中一年级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适龄子女;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适龄子女。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二招生方式和流程民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实行“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进行。(一)网上登记报名(6月28日~7月1日)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民办学校端口,选择有就读意向的民办学校报名(限报1所)。家长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二)后台材料查验(6月29日~7月2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同步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后台查验。查验通过者可以从系统打印《吴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三)招生录取途径1.现场审核确认录取(7月4日~7月5日)通过查验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一次性录取。家长接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吴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到学校现场审核。经学校审核、家长签字后确认录取。现场审核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原件。逾期未到学校审核确认的,作放弃处理。2.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10日~7月12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确认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家长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经学校审核、家长签字后确认录取。逾期未到学校审核确认的,作放弃处理。特别说明:一旦被民办学校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后续阶段的录取。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系统,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公办学校报名,按政策入学。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再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则在后续阶段中统筹安排。三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现场审核确认时间(8月14日~8月15日)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安排辖区内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报名工作,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新市民适龄子女,持卡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由学校查验后录入报名系统。(一)小学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3)出生医学证明;(4)预防接种证。(二)初中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少年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3)学籍卡(从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盖毕业学校公章)。四民办学校补录工作民办小学、初中在完成第一阶段招生、积分入学后,仍有多余名额的,区教育局将开放系统权限,允许学校进行补录工作。办学质量好的寄宿制民办学校经申请同意,可扩大招生范围。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经学校审核、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学校录入“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系统通过数达到招生计划数为止。未经平台报名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补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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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意见解读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意见解读01一、招生时间1.网上登记报名时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月1日(周三)~7月6日(周一)民办园(非普惠):7月1日(周三)~7月3日(周五)2.后台材料查验时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月2日(周四)~7月7日(周二)民办园(非普惠):
2020年6月19日
其他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敲黑板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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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意见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学前段招生入园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规定,按照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吴江具体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把牢正确发展方向,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导向,坚持公益普惠,坚持规范管理,完善招生入园改革,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努力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需求,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政府责任要求。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相对就近的原则。区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为出发点,科学划定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解决服务区内吴江户籍适龄儿童入园,根据学位情况有序解决非吴江户籍适龄儿童入园。不实行服务区制的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在审批机关的辖区内自主招生。(二)坚持公办为主,公益普惠的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提前布局规划,合理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调整需求,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聚区倾斜,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民办园管理与指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三)坚持成本核算,合理分担的原则。强调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和社会合理分担教育成本,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实行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收费按《关于调整吴江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吴发改价发〔2019〕27号)文件执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由幼儿园申请,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执行《关于调整吴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吴发改价发〔2019〕18号)文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四)坚持特殊关爱,减免费用的原则。加大帮困助学力度,关心、关爱每一个特殊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的入园情况。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能力的特殊儿童提供融合教育。认真落实减免政策,对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子女保育教育费予以全免,所需经费由政府予以保障。三、工作重点(一)加快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各区镇、街道做好学前教育资源与生源的调查摸底和预测,落实幼儿园建设各项任务,统筹规划辖区内学前资源布局,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投用,增强政府扶持力度,支持和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入园幼儿数占比达85%。继续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强化落地执行,督促其限期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区镇、街道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学前儿童看护点分类治理和提档升级工作。(二)切实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针对当前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各幼儿园要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顾全大局,共克时艰,充分挖掘潜力,尽最大可能满足入园需求,优先解决吴江户籍适龄儿童入园,并视学位情况有序解决非吴江户籍适龄儿童入园。各幼儿园要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招生入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保障社会民生。(三)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积极支持优质幼儿园品牌输出,鼓励优质幼儿园采用资源共享、输出管理、帮扶结对、合作办园、举办分园、集团化办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品质,切实满足社会需求。幼儿园应将班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四)规范幼儿园招生入园流程。各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登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行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内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公告实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规定的入园基本条件。(五)逐步推行学位饱和预警机制。探索实施学位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学位预测,各幼儿园加强对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排查摸底,对出现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对全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进行管理,在正式招生入园前,组织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适龄儿童进行新生信息登记,分析研判各服务区学位变化,视情对外发布学位预警。对学位缺口较大、预警等级为红色的幼儿园,引导家长谨慎报名,做好分流调剂准备,同时提示属地政府、幼儿园加快建设,挖掘潜力,纾解需求。(六)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园权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经相关部门认定、批准后,统筹安排入园。民办幼儿园为政策性优抚照顾对象子女提供学位服务的另行安排。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妥善处理本辖区招生入园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保障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入园工作,园长是招生入园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对招生入园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2020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强化服务意识,根据2020年吴江区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以及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本园招生方案、人员培训、设施配备等准备工作,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加大对招生政策解读和宣传,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向辖区内家长告知幼儿园入园信息的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类证件,指导家长按时网上报名,如实填报入园信息。各区、镇要继续巩固无证园清理销号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实施看护点分类治理,推进看护点提档升级管理工作。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取缔。(三)严格执纪问责。建立招生考核和问责机制,将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建立招生入园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纪检和公安等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突破招生条件的,对园长进行追责问责。对违纪违规的民办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给予扣减当年奖补资金、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家长对报名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涉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方式骗取入园资格的,将取消入园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五、其他事项(一)做好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根据上级要求,儿童在入园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二)做好儿童入园体检。幼儿入园必须要有“入园体检合格证”,幼儿园积极与卫健部门沟通,安排好幼儿体检日期并通知家长。在开学初由幼儿园收取原件,做到一人一证,人证相符。(三)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各幼儿园及时向被录取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由幼儿园盖章的2020级小班新生录取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2020年6月19日●2020年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指南一招生对象幼儿园小班三周岁儿童,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园。二招生条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幼儿园的招生容量、可供学位,依批次招收本服务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江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儿童。三地段生学位申请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均采用“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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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7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五)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不受户籍限制。(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八)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到6月3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同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④教师资格证书。(2)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3)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名者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现场资格审核对应时间内向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当场处理。4.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四)报名注意事项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4.江苏省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省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5.网络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7.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0年6月3日前符合。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四、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一)笔试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二)面试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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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服务意识融入社区教育血脉中,吴江的这所职校上《中国教育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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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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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吴江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

会议还通报了2017年各区镇教育工作考核情况,各区镇递交了2018年教育目标责任书。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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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帮扶|吴江10名骨干教师远赴印江支教

沈利老师和体育组老师们热情交谈,了解到学校技能课开展情况不是很理想,当即决定为大家上一节体育公开课。随后,他走进器材室,熟悉学校现有器材,走进教室,了解学生,积极为第二天的公开课做准备。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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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交流|吴江教育形成国际化“朋友圈”

今天上午,吴江实验初中初一(2)的龚卜凡不舍地送走了他的法国新朋友,同时他也表达了对明年一月法国之行的期待:“我和同学们都很期待一起去法国,看看外面的世界,并与Lois再次相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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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76名

全区依靠“教育科研长能力,团队协助促提升”的模式,始终把人才资源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先后成立薛法根组块教学研究室、管建刚作文教学研究室以及21个名师工作室,发挥区域名师引导作用。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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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一图看懂五年来吴江教育管理服务九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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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1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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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师资领航吴江教育

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一个个光环照亮了吴江教师队伍前行的道路。目前,吴江共有江苏省特级教师26位,以江苏省特级教师为领衔人的名师工作室26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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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教师招聘职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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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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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吴江教育期待您的加入~~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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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有偿补课”,吴江放大招了!

2017年6月5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对有偿补课加大惩处力度,保持治理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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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吴江中招政策来了!考生及其家庭请收好!

5所学校志愿(按各录取阶段设置的可填志愿数或更多或更少),只要被检索的所填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平行志愿投档机会,每名考生每批次只能享受一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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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备考 2017 | 政治:高分秘诀在课本!

例如,宏观调控是必修一《经济生活》中的知识,考生既要找到宏观调控与必修一中其它知识的联系,也要找到与必修二、必修四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还要找到生活中具体的实例,切忌牵强附会、生拉硬扯。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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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各幼儿园招生电话在此,拿走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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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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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故事】吴江盛泽中学教师刘杨:和学生在阅读中共成长

如今,刘杨已成为盛泽中学语文教学的业务骨干,她也多次获得吴江区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她坦言,用心教学须得读书和钻研,平日里的潜心读书与用心钻研让自己获益颇多,所获的教学成绩有目共睹。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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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教师226名 ❗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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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 200多名新教师加入吴江教育大家庭

“低年级是关键时期,学习的好习惯一旦养成受益终身,要是坏习惯不及时纠正,将来就很难改了。”姚思阳说,她不能放过孩子的任何一个问题,如果说一遍不听,就说两遍、三遍,一定要和他们“耗到底”。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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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形式 提升教学质量】70多所学校共商吴江教育发展!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放开,各校普遍面临着师资力量不足的困境,目前各校代课教师较多的现象比较突出,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建设。同时,艺术、音乐等小学科老师比较缺乏。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