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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原则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07-07 贺迎春 职教圈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7月5日召开的教育部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据悉,此前教育部专门召开专家论证会,就规划内容进一步征求了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论证会并表示,制定好教育十三五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努力制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水平教育十三五规划。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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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今年编制出台

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发布消息说,今年要编制出台《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的重大教育工程项目。

发展改革委介绍,今年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要推动多项重点任务:

——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研究制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研究制定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远景规划。

——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出台和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缩小区域差距;制定加强教育脱贫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意见;出台内地民族班改革和发展2016-2025年长远规划。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加强留守儿童控辍保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完善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意见及攻坚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提高普及水平;研究制订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相关政策。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出台“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制定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加强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国家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主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

源:新华社


注:下载《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原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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