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教师”的问题说到底还是在编制
最近,在蒲公英评论平台读了几篇关于“临聘教师”的文章,其中对梁好老师的《“临聘教师”问题的根源不在编制》一文印象深刻,深受启发。
梁老师认为,“临聘教师”问题的形成是城镇化造成的结果,笔者深以为然。的确,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的不断增多,使得城区学校学生人满为患,造成了教师的严重短缺,为此一些学校不得临时聘任一部分教师,以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但梁老师认为,一些学校大量聘用“临时教师”是因为当地政府没有严格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造成一部分学校“有编不补”、长期缺编。这看似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但“有编不补”、长期缺编背后却是梁老师指出的“教师结构性缺编,但是教师总体超编”,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地方人事部门在学校教师补充上也是顾虑重重,因为一不小心就会犯“原则错误”。
有鉴于此,我认为,“临聘教师”的问题根源还是在编制。
一方面,正是由于“一人一编”的教师管理方式,虽然保证了教师队伍的稳定,但也降低了教师队伍的活力,甚至也“养”了许多不称职的老师。如,在我们周围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许多“临聘教师”的教学能力非常强,师德也非常优秀,学生喜欢,家长认可,远胜出一些有编制的教师,可就是因为编制的问题,承受着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也有许多不能胜任教学任务需要的编制内教师,却在编制的庇护依然享受体制内的福利,这既是一种社会不公,也是不利于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另一方面,教师的编制问题本身不是教育问题,而是人事问题。换言之,学校教师编制补充或调配的权力在人事或编办部门手里。理论上讲,地方区域内的教师“总体超编”下的学校教师“多寡不均”可以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调剂来进行缓解。但是,实际上,调剂的过程却需要人事或编办的严格审核,不是随便调动的。为什么不把教师编制的权利放给教育行政部门呢?原因很简单,人事或编制部门如果放弃“一人一编”的管理方式,意味着部门的权力将会受到削弱。
其实,教师编制的僵化和不合理,不仅滋生了“临聘教师”问题,而且,还难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机制,影响了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改革教师编制管理迫在眉睫,如何改?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放权。即把教师编制的管理的权利由人事或编办部门归还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摒弃过去的“一个萝卜一个坑”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学校师生比的要求,核算出地方区域内学校需要教职工编制总数,然后根据学校实际将编制数下放到学校,由学校校长自主聘任。
其二,让权。我们常常讲,让学校自主办学,没有用人自主权,自主办学只能是一句空话。在教师招聘上,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数,校长依据学校实际需要进行聘用教师,对新聘用的教职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其三,确权。学校根据编制要求聘用新教师以后,要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编办等部门对学校新聘任教师的学历状况、教师资格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核发工资。对违反组织纪律和法律规定招聘的校长,要严肃责任其追究,确保招聘教师胜任教学工作。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