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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

2016-11-15 职教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现就计划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7—2020年,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国家级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创建一批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推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实施原则


中央引领,地方为主。中央突出示范引领,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带动地方有效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各省(区、市)根据国家要求,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对接需求,重点支持。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倾斜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协同创新,注重实效。推动地方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建立协同机制,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形成一批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和品牌专业,提升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建立信息化管理和质量监测系统,强化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计划的实施质量,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效益。


三、计划内容


(一)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


各省(区、市)遴选具备资质条件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大中型企业等,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线上线下等组织形式,分层分类开展教师示范培训。培训要模块化设置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加强教师的师德养成、专业知识更新、实践技能积累和教学能力提升。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特色农业、种养业、民族传统工艺等扶贫产业领域教师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选派优秀教师校长到国(境)外进修,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技能。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组织职业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课程开发技术、教研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组织职业院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专项培训,可分阶段。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专题模块,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


3.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组织职业院校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卓越校长专题研修。分别组织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校长,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跟岗培训、专题研究等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分层分类开展不少于2周的专题研修。围绕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学校治理、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重点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领导能力、依法办学和治校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精通现代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二)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


各省(区、市)遴选具备条件的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为牵头单位,按照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不同阶段人才接续培养的要求,组织省域内学校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教师开展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各省(区、市)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协同提升的专业群,支持牵头学校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工作室或平台运行条件保障,支持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遴选国家级(省级)中高职示范学校具有教学专长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主持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牵头组织区域内学校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团队研修。重点开展理实一体课程开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科研交流与项目合作,协同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研究协作能力等,共同研究开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


2.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遴选具备条件的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采取集中面授、项目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区域内中高职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技术技能实训。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


3.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面向承担计划任务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的培训组织实施能力专项研修,提升培训者的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能力、核心技能创新与推广能力、工作室(平台)主持能力和绩效考核评估能力。


(三)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


各省(区、市)要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将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有效对接,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的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机制,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1.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各地要遴选具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强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的企业,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


2.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专业,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任教,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要建立本地区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支持兼职教师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行业特点、人力资源成本等,具体确定兼职教师聘用人数和补贴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制订计划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南,成立专家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组织开展督查评估。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升计划的实施成效。各省(区、市)要将计划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订本地区项目实施办法,按年度将规划方案报教育部审核,安排专门机构、专人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好计划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承担单位要整合优质资源,制订对接需求的实施方案,落实条件、人员与经费保障,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做好项目总结和效果评估。


(二)加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支持教师培养培训资源匮乏省份与资源丰富省份联合组织实施计划,建立承担单位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推进有条件的基地试点探索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学位教育课程衔接和学分互认,构建完备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三)严格经费管理。各省(区、市)要参照国家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使用管理中央补助经费,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控制培训费定额标准,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事项实行政府采购。实行经费审计和预决算制度,严禁将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其他资金缺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虚列、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开展督导评估。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要健全计划的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工作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经费分配、任务调整、考核奖励、鼓励宣传的重要依据。建立公示制度,按年度对各地、各承担单位执行情况和工作绩效予以公示,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教育部 财政部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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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 助推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以下简称《计划》),全面安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计划》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教师队伍是关键。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技能加速进步更新,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和学生规模持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制约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亟需中央和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予以解决。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校长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解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素质亟待提升、中高职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产教融合不够深入等突出难题,中央财政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十一五”、“十二五”的基础上,支持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提升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发展能力,推进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请您谈谈《计划》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按照“问题导向、课题引领,总结经验、改革创新,贴近基层、立足实践”的工作原则,从解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出发,从创新教师培训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入手,组织研制《计划》。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总结前期经验。充分总结“十一五”、“十二五”计划的经验和做法,找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存的突出问题,完善《计划》顶层设计,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吸收地方基层经验,改进升级项目设置,创新项目管理方式,为研究起草《计划》打好基础。二是开展课题研究。组织职教师资培养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教师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各方研究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十二五”工作绩效评估和地方、学校、教师需求调研,研究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就《计划》多次召开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职业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征求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一线教师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在充分借鉴基层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颁布实施《计划》。


《计划》由目标任务、实施原则、计划内容、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完成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创建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等总体目标。二是实施原则。坚持“国家引领、地方为主,对接需求、重点支持,协同创新、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实施原则,明确国家专项支持与地方统筹实施的任务分工,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等紧缺领域、中西部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建立区域、校企、校际协同发展机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三是计划内容。重点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校企双方人员交流合作等3大类项目。开展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分层分类培训和校长专题研修;加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支持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四是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体系建设、严格经费管理、开展督导评估等四大举措,切实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并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 

    

三、请您谈谈新一周期《计划》有哪些创新?


遵循“示范引领、服务需求、产教融合、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聚焦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从以下五方面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改革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突出国家示范引领。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通过设置国家级示范性、引导性项目,实现高端引领与短板补齐相结合,对接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保障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实施。下移项目管理“重心”,强调省级组织实施为主,指导地方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完善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实现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显著。


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优化设置。保留前期成效比较显著、较受基层欢迎的项目,如教师培训、企业实践、兼职教师等;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模块化设置培训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实施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建一批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全方位、系统化设计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方案与标准、督导检查与绩效公示制度等,完善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督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四、对提高《计划》实施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国家、省、项目承担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南,成立专家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整合优质资源,落实条件、人员与经费保障,做好年度计划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做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计划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教育部将适时举办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专题研讨班,将文件精神具体详尽地传达到地方、学校和教师。


(三)完善经费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力度,通过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各地落实《计划》工作经费,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规范中央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四)开展督查评估。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建立项目立项和绩效公示制度,按年度对各地、项目承担机构立项清单、执行情况和工作绩效予以公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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