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厅〔2010〕9号)有关要求,2017年我司将继续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zyyxzy.cn)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所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及时填报系统,完善更新专业开设情况(含新增、停办)和拟招生数、在校生人数、毕业生数等信息,并逐级做好审核、管理。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及历年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依据。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新增目录外专业的申报、审核、备案工作。
3.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5号)要求,做好农村医学等国控专业信息填报和备案工作。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点,其毕业生中职学历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招生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6〕13号)要求,做好中医类专业信息填报和备案工作。
二、时间安排
1.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填写省级用户信息表(见附件)并报送我司。
2.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新增目录外专业备案工作。
3.系统填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规范管理和对学生切身利益负责的角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把组织填报和使用系统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要指派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时转发本地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确保系统注册和信息填报工作实现学校和专业全覆盖。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实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司将定期通报系统填报有关情况,并以系统显示的专业设置情况作为开展产业急需的示范专业点建设等项目的遴选依据。
四、其他
1.系统用户名、密码沿用2016年信息。
2.学校可通过系统提交特色专业建设案例,我司将适时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3.为保障系统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技术文档将在系统首页发布。我们将委托系统运营中心(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适时开展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系统运营中心;有关政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司。
运营中心联系人:毕艳莉、李玲玉,联系电话:010-62389019、64920511,电子邮箱:zyyxzy@chinazy.org,QQ:2938351306。
职成司联系人:邱懿,联系电话:010-66096809,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邮编:100816。
附件:省级用户基本信息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省级用户基本信息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邮 编 | |||||
负责人信息 | 姓 名 | 部 门 | 职 务 | |||
电 话 | 手 机 | |||||
E-mail: | ||||||
管理员信息 | 姓 名 | 部 门 | 职 务 | |||
电 话 | 手 机 | |||||
E-mail: | ||||||
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数 | ( )所 |
注:
1.“单位名称”栏填写本地区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具体填报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指相关单位主管系统填报工作的领导,“管理员”指具体完成系统填报操作的工作人员。
2.此表可从www.zyyxzy.cn下载,请填写完整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yyxzy@chinazy.org,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教育部职成司。
【友情提示: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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