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职院被指要求高考生缴纳“预录费” 曾称不交钱不发录取通知书
“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8月13日,名为“长沙头条”的认证微博账号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工商职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对于不想交“预录费”的学生,该校称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而8月19日正是湖南省今年高职专科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
今年参加高考的刘诗诗(化名)考了230多分,8月11日她查到自己的档案被湖南工商职院调入,录取状态为“院校在阅”。刘诗诗觉得,如无意外,自己可以被湖南工商职院录取。
随后,一名自称该校招生办的老师多次联系刘诗诗,让她在8月14日上午10点之前缴纳2000元预录费。这名老师告诉刘诗诗,这笔钱作为学生预交的2000元学费,到正式缴纳学费时会抵消掉。
刘诗诗收到的短信显示,缴款方式是汇款到户名为“湖南工商职业学院”的银行账号,或直接到学校财务处交费。
8月13日,这名老师在微信上再次提醒刘诗诗:“明天上午10点之前未交的,不予录取。”
“肯定是骗局。”另一名高考生的家长罗先生说,他的孩子与刘诗诗有同样的遭遇。罗先生表示,他会到学校当面问清情况,若情况属实他再交钱,而且“要发票”。
8月14日下午,记者以学生名义致电该校招生办的多位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催交学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一事“是真的”,并催促记者赶紧在当天学校向湖南省教育厅提交录取名单之前转账。“你6点钟之前赶紧交,没交不会录取你。”一名王姓老师说。
然而,在8月15日该校录取工作完成后,记者联系到该校招生办另一位工作人员肖姓老师,她却称2000元不一定要交,只要学生承诺会来就读就会被录取。“预录费只是录取手续,证明你一定会来读的,但是这两天不交的也会先录的。”肖姓老师表示,有一些招生地区的老师执行比较严格,要求学生必须先交2000元、甚至5000元的预录费,以此确保学生选择就读该校。
对预交2000元学费的要求,有不少学生表示无法接受。刘诗诗说,此前湖南工商职院从来没有告知学生:被录取之前要交预录费。刘诗诗表示,没有听说过其他高校发录取通知书前要学生先预交学费。
湖南工商职院招生办王姓老师解释说,由于往年有部分被录取的学生开学时没来学校报到,影响了录取数量指标。而今年报考该校的人较多,“学校不能够确定学生来不来”,所以采用收取预录费的方式确定准新生的数量。
来自湖南邵阳的何勇(化名)在查询到录取状态后重新了解了湖南工商职院,“感觉差别很大”,于是申请退档去参加其他专科院校的志愿征集,但他被告知,8月19日才能办理退档事宜。
但记者查询得知,针对第一次征集志愿完成录取和退档确认后仍不满额的院校,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会于8月19日前公布其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考生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段为8月19日8:00-18:00。
这就意味着,过了8月19日18时,考生将无法再填报志愿。
何勇说:“征集志愿都过了,等于没路走。”在刘诗诗提供的聊天截图中,刘诗诗的家长与该校招生办老师雷自龙商量申请退档、以便刘诗诗填报其他专科院校。雷自龙回复说:“8月12日到8月19日,不办理此事。”
记者以学生名义询问了多名该校招生办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可以自由退档,但他们要先给招生办打电话说明情况。8月14日下午,记者表明身份致电湖南工商职院招生办,一名工作人员说,学生可以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规定到学校招生办申请退档,但要写申请书“证明是本人退档”。
8月15日中午,刘诗诗、何勇等人尚未向该校招生办提交正式退档申请,但他们的高考录取状态已经发生了变化——均显示为“自由可投”,表明他们已被湖南工商职院退档。
招生办肖姓老师透露,8月15日,湖南工商职院总共退了约400名学生的电子档案。肖老师表示,退档已事先征得学生的同意。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报深度
录取先收“预录费”,完不成招生计划让考生买单?
高中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本只要分数达线即可,但最近有报道称湖南工商职院要求学生缴纳2000元的“预录费”,在规定时间内没缴纳的将不予录取。即使学生申请退档,也只能在同批次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办理。想读就要先交钱,不交钱退档会让自己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机会也没有,不少学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贴吧里,不少自称该校新生的网友在打听在2000元“预付费”的事情,有人因为第一次听说“预录费”,对其真实性及合理性表示怀疑,担心自己被骗,但也有不少人声称已经交钱。有学生表示因为这笔钱最终会抵消学费,认为其可以接受。
预录费,顾名思义,就是“你得在学校录取你之前缴纳的一笔费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确实是个新鲜事物。但只要稍一思考,也就能明白高校设置这一笔费用的初衷了:一些学生在填报了该校志愿后因为各种原因放弃就读机会,浪费了学校招生名额,有可能导致学校招生计划不能顺利完成。现在提前让学生们缴纳一笔几千元的费用,等于是下了“定金”,很多家长和学生出于缴了钱的考虑,不会随意放弃就读机会,如此势必会增加学校的实际录取率。即便学生仍不来报到,学校也因为事先收到了一笔“预录费”而减少了损失。
该校为保证实际录取率和招生指标不浪费的初衷虽可理解,但其做法让人无法苟同,将缴纳“预录费”与录取挂钩,以逼迫学生事先汇款的方式来保证学校录取率,且一名招生办老师表示学生缴纳了“预录费”最后不就读的情况下,学校“也不能退款”,如此规定是明显的“霸王条款”。更过分的是,一旦学生表示不想缴纳“预录费”且申请退档,学校把退档时间拖延至同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录取之后,直接导致学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最后机会也被抹除。
不止如此,该校的做法还涉嫌违反了高校收费的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1996年颁布施行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第十六条规定: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根据《办法》,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的学费标准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但在《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主要工作流程及规则”的规定中,并没有出现“预录费”及与之相关的条文。而针对录取及退档事宜的规定是,“高校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退档的考生名单。”登录湖南工商职院官网查询其2017年招生简章,也并没有关于“预录费”的任何说明。
以“预录费”为关键词搜索就会发现,湖南工商职院的做法并非个例,只不过有些学校采取了“注册费”等另外的名目,高校招生录取及收费的乱象可见一斑。其实,在目前游戏规则下,高校要保证实际录取率,减少招生指标浪费,并不是完全没有良策,比如上文所说的“征集志愿”,就是目前普遍实行的办法,为未完成招生指标的高校提供了再次录取的便利。而即使努力也不能完成招生任务,高校首先应当反思的是自身办学实力与教学水平,而不是以收取“预录费”的方式强迫学生报到和就读。无论如何,也不能违反相关的政策规定,这是底线。
作者:琼芳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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