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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禁停路段,只要人在车里,就不会被罚?这些常识不得不知!

深圳光明 2019-03-29


导    语

驾驶人违法停车有时是因为自身法律知识不够,或者说对常识认知有误区。有的驾驶人在受到处罚后觉得有点“冤”,其实这些误区在交通法律法规中早有明确规定。

接下来,就由光明君给大家讲讲

几个典型的违停认知“误区”


误区一:有禁停标志才算违停



 停车场

❖ 公共停车泊位

❖ 路外空间,即道路范围外的空闲土地


以上三处是法律规定可以停车的地方,第三条最容易让人产生误区了。有些驾驶人把车停在路边的绿化带旁、盲道上,受到了处罚,却觉得冤枉。驾驶人心想,这里没有禁停标志啊!其实受罚是因为你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


 也就是说,并不是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停,道路以外的空闲土地不包括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


误区二:人在车上就可以不吃罚单



好多司机有个对付交警的办法,人在车上把车停在禁停路段,让朋友出去办事,这种办法不一定可行哦。


有些路段是禁止长时间“停放”,但允许“临时停车”的。但有很多路段,是禁止“临时停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 也就是说,地面上有斑马线黄格区、或属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相关车辆除外)……在上述这些路段,即使你人在车上,一样属于违停。


误区三:允许临时停车路段不会吃到罚单


个别驾驶人认为,如果人在车上,又避开了交警说的这些不能临时停车的地方,总不算违停吧!那也不一定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也就是说,临时停车的前提是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通行。


关于这点一定要牢记!一些驾驶人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时,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即使妨碍了后方车辆通行,依然拒绝让路,结果不但面临交通违法处罚还因为与后方车辆驾驶人发生争执耽误了自己的行程得不偿失。


结语:最后,光明君想说,告别违法停车,人人守法是关键!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停车时要注意识别标志标线,遇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停车时要做到即停即走。接人接物时,要做到“人等车”,而非“车等人”,切忌阻碍后方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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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常州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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