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临近春节,“禁摩限电”再发力,这些雷区一定不要碰!
临近春节
安全至关重要
尤其是事关大伙儿日常出行的交通安全
元旦至今
光明交警大队开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在光明城高铁站周边利用摩托车、
电动车兜客揽客、
实施非法营运的行为
现场抓获6名嫌疑人
暂扣摩托车4辆、电动车2辆
警察蜀黍为什么拉走了他们的小车?
还要把他们抓起来呢?
因为他们违反了
深圳“禁摩限电”的规定
利用摩托车、电动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
是要被行政拘留的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摩托车、电动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深圳街头
摩托车、电动车泛滥
载客、拉货飞驰而过
无牌无证加带“病”行驶
违章超载险象环生…
据统计
我市每年由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
交通伤亡事故占比高达52%
交通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民众出行安全。深圳交警于分别于2018年7月1日和12月1日起施行《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和禁摩新规《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全面管控电动车、摩托车!
禁行区域
▽
光明区全!部!路!段!
禁止摩托车上路!
(其他路段详见通告)禁行时间↓↓↓
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每日0时至24时
禁行对象↓↓↓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
例外车辆: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处罚标准↓↓↓
违反禁行规定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
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暂扣车辆,处3000元罚款
光明区:松白路,周家大道,振明路,富利路,明安路,公平路,集美路,兴发路,金安路,长春南路,长春北路,长春中路,静宁路,望胜路,民生大道,光明大道,观光路,光侨路,根玉路,东长路,光明大街,华夏路,公常路,公明北环大道,公明西环路,公明东环大道,公明南环大道,侨凯路,茶林路,仁安路,碧明路,碧眼路,楼明路,高新路,圳美大道,圳园路,圳美一路,荔美南街,光姜路,美明路,美新路,光侨北路。
限行对象↓↓↓
限行规定针对普通电动车
例外车辆: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经过备案,可以驾驶二轮电动车走限行路段。
注意:
1、超标电动车: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大于240瓦的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2、电动三轮车:没法上牌的、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三轮车一律不能上道路行驶。
以上违法车辆在没有电动车限行的道路上也会被查扣,这和限行不同。
处罚标准↓↓↓
违反限行规定的
或者未按照规定载人载货的
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
咱们光明交警
严格执行"禁摩限电"举措
1
路面整治
每周至少开展1次集中整治行动
每天开展常态整治
周末时段加强整治
光明交警持续严厉打击涉摩涉电违法行为
2018年全年共查扣摩托车
电动车15212辆
共拘留1608人
2
源头查处
联合各部门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
超标电动车的源头企业、门店
展开深入调查
追究主体责任
每周排查源头企业、门店
不少于50家
光明交警提醒大伙儿
为了您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别等意外发生了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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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深圳光明
内容来源 |深圳光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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