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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进社区、走医院、访网格,光明区“扫黑除恶”是认真的~

深圳光明 2019-06-06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光明区也没有丝毫没有懈怠


光明君今天就来和大伙儿说说

咱光明区扫黑除恶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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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进一步广泛营造“扫黑除恶”的声势,让这项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提高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行动的支持率、知晓率。光明公安分局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基础上,通过进社区、走医院、访网格等多种宣传形式,在辖区群众中形成广泛发动,积极鼓励辖区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大行动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光明公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积极宣传和普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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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进行“扫黑除恶”宣讲

针对“扫黑除恶”行动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足、线索举报不全、各类黑恶犯罪界定不清晰等情况,光明公安分局积极加入光明区“扫黑除恶”宣讲团,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作为主讲人之一,向基层组织、辖区群众着重讲解线索摸排,强调线索摸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尤其是针对目前线索不足、线索误报等影响进一步深入摸排的情况,民警从公安机关办案的角度出发,结合听讲受众的具体情况,讲解何种行为属于“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叮嘱如何收集证据线索。面对现场群众的诸多疑问,民警一一解答,打消市民群众的顾虑,回复实际的诉求。


宣讲过程中,民警在积极鼓励参与“扫黑除恶”行动的同时,叮嘱市民群众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自我保护。

为光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光明区曾经出现的涉医“黑恶势力”的情况,光明警方还联合光明区检察院,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设点开讲,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展现警方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和医托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态度。活动过程中,除了向就诊的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外,还设置了咨询台,光明公安分局的警官与光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联合接受有需要市民的咨询,向他们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光明警方多措并举

执法打击与宣传造势双线前进

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为依托


联合区里相关部门

广泛发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提供更加清明、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光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扫黑除恶”行动已初见成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在如火如荼的开展

光明警方丝毫没有懈怠

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

制定了一系列行动举措

“扫黑除恶”行动已初见成效


扫黑除恶成绩榜


破获各类涉黑恶案件182宗

刑拘犯罪嫌疑人492人

打掉涉黑恶犯罪团伙48个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1500万元

其中破案数同比上升26%

刑事拘留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33%


光明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将线索摸排核查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

以社区为单位

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导向

坚持集中摸排与滚动摸排相结合

紧盯各所治安环境的复杂区域


重点关注“套路贷”“行霸”“市霸”等

新领域进行拉网排查

“俯下身子,摸回线索”

不断过筛子、摸底数

提升主动发现涉黑恶犯罪的能力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例集


不加钱休想下手术台

强迫交易“黑门诊”涉恶团伙被打掉

2018年4月,光明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辖区“真爱妇科门诊部”存在夸大病情、威胁恐吓患者、术中加价、小病大治、恶意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光明公安分局在获悉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全面摸排走访,逐步摸清了该涉恶团伙的犯罪套路和事实证据,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一个以张某利为首的涉嫌强迫交易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018年6月,光明公安分局在全市开展全面收网行动,雷霆出击,一举打掉该团伙在全市内所有的强迫交易黑诊所,刑拘60人,冻结资金6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



收钱充当打手,无事生非作恶

一寻衅滋事犯罪团伙覆灭

2018年5月,光明辖区一间夜宵档因不接受他人专供酒水的要求,店铺被一伙年轻人打砸。光明公安分局研判发现,在光明多个社区的宵夜档、门市店等,均存在类似警情、事件。经串并、分析,一个以阮某小为首的涉恶势力团伙走进了警方的视野。民警调查了解到,该团伙成员均没有稳定工作,充当社会打手为该团伙主要收入来源。一些不良商家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打开市场,就花钱“雇佣”阮某小团伙来“镇场子”,轻则言语挑衅、暴力威慑,重则动手打砸,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阮某小团伙因此成为不良商家恶性竞争的工具。团伙成员长期混迹街头,看谁不顺眼或者与人发生摩擦,就进行打击报复。



2018年11月14日22时许,通过前期充分调查取证,光明警方决定对该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8名涉案人员。目前所有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盘踞汽车站扰乱春运秩序的

寻衅滋事犯罪团伙被端掉

2019年1月的春运期间,光明公安分局在走访中获知线索:在光明区公明汽车站盘踞着一个广西籍团伙,利用假车票进行非法长途汽车拉客营运,乘客和行李均逃避安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该团伙多次组织人员阻碍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执法,团伙成员还对交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跟踪、恐吓,严重扰乱辖区的公共秩序,影响春运期间安全稳定。经紧急追查,光明公安分局于1月29日晚开展收网行动,将正在非法营运的该团伙全部端掉,共刑拘8人,缴获汽车站假车票135张、面包车1辆。



下一步

光明公安分局将重点针对

金融、经济领域的新型涉黑恶犯罪重点打击

为光明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为光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扫黑除恶,举报有奖!


5月10日上午,光明区扫黑除恶办在区公安分局召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金发放新闻发布会,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黑恶线索,现场发放了第二批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金,对4名举报人分别给予7000元、5000元、3000元不等的奖金。


据悉,光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久治”的目标要求,以扫黑除恶专案打击为契机,边打边建边治,深入推进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整顿、重点行业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奖励金发放新闻发布会上

4名举报人现场领奖

01


按照举报先后、证据大小等举报奖励原则,对举报人1、举报人2和举报人3分别奖励7000元、5000元和3000元。这起涉黑恶案件属一般刑事案件,鉴于该案比较典型、影响重大、性质比较恶劣,依据《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深扫黑除恶办(2018)80号)奖励标准,对该线索奖励基准为1万元,因刑事强制措施人数每增加1人,增加奖励1000元,目前该案件共起诉6人,对该案举报人增加奖励5000元,合计奖励15000元。

02


按照举报奖励原则对举报人4合计奖励5000元。该起涉黑恶案件属行政案件,依据《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深扫黑除恶办(2018)80号)奖励标准,对该线索奖励基准为3000元,因行政拘留人数每增加1人,增加奖励500元,目前该案件共行政拘留5人,对该案举报人增加奖励2000元。


根据《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本办法。


◆二、对举报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视情予以奖励: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垄断一定区域内废品收购、“黑煤气”的黑恶势力;

(十一)侵害学生安全、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黑恶势力;

(十三)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十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五)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十六)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它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

市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61822222

举报邮箱:szshceb@szszfw.gov.cn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邮编:518034)


◆四、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人在匿名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


◆五、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六、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七、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材料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合的程度,给予2000-100000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视情提高奖励金额。同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成果,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


◆八、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如下原则进行奖励:

(一)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三)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应提供本人银行账号供发放奖金。


◆九、本办法由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举报方式

扫 黑 除 恶

●光明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88211612; 

●光明区纪检监察局(打保护伞):12388;

●光明公安分局:0755-84468748;

●信访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1号信访大厅208室。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踊跃举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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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深圳光明

内容来源 |深圳光明公安

绿色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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