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想和光明君做同事吗?光明最新招聘有你想要的!“立”刻行“动”吧
今天(11月8日)1时24分我们迎来了冬季的首个节气【立冬】
你觉得自己每天都很忙忙着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身心疲惫
明明年轻,却好像已经老了
在无聊的环境中慢慢惰化
其实,在最好的年纪
应该选择喜欢做的事情
这里,就有你喜欢做的事
我不是说一定要你来
但你来了会发现惊喜~
光明君招同事啦
如果大家看上了光明君的日常推送
或者有点好奇光明君的“幕后”生活
想和光明君一起工作
这里刚好有个机会
“立”刻行“动”吧!
岗位职责:
1、负责新媒体平台(《深圳光明》微信公众号、《光明文体通》微信公众号、“光明融媒”APP《绿色光明网》网站)日常内容的撰写、编辑、发布、维护、管理、互动等工作。
2、根据项目需求设计撰写内容文案及活动文案。
3、负责策划、执行微信线上及线下活动。
4、负责微信公众账号推广模式与渠道的探索,了解分析用户需求、情感及体验感受,收集用户反馈,即时掌握新闻热点。
5、跟踪推广效果,分析数据并反馈,撰写总结报告,分析新媒体平台项目的运营情况等。
6、紧跟微信等社交媒体发展趋势,深入了解微信特点及资源,广泛关注标杆性公众号,探索微信运营模式。
任职要求:
1、1-3年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广告/传播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结合公司项目撰写出符合市场需要的文案。
2、有新媒体运营(媒体工作)经验优先,熟悉新媒体平台的各种运营方式和推广手段,有自己独立思考和主动策划的能力,能够根据公司的需求独立策划平台项目的推广方案并执行。
3、具备对互联网文化高度敏感性,能够准确把握网民心态,新闻热点的判断和标题等文的把控能力。4、思想活跃,善于沟通,性格开朗,执行力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熟悉PS操作优先考虑。
备注:
1、上班时间: 9:00-19:00, 午休12:00-14:00 周六日双休。
2、有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高温补贴、定期体检等若干福利,如果你能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性质就更好了,薪资好说。
(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参加吧)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干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10月31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至11月18日(星期一),报名时间截至11月18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1)(5)(6)(7)需报考者亲笔签名并捺指印,扫描上传。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czhr@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专干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8821087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由考官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0%和5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公布
我院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面试完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单;考试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检察院,投诉举报电话:88210849;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二)本公告由光明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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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批特聘岗位专干选聘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光明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因工作开展需要,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深光人〔2019〕2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第二批特聘专干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19年11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二、选聘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选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7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17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特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3篇以上个人主笔的县(区)级以上单位综合文字材料;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zfw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光明区委政法委xx岗位”;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杨小姐;电话:0755-8821012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区委政法委针对此次选聘成立遴选委员会,由遴选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预评),主要审查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由遴选委员会最终决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我委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考核
1.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
2.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规定程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基本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六)公示、录用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的人选并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管理。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2.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3.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88214417;邮箱:zfwbgs@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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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深圳光明
内容来源 |绿色光明网
光明区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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