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2020年春季光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公告来了!家长们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园,优先满足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和居住于小区的适龄儿童入园。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符合学位类型,具有体检和预防接种查验合格的健康幼儿。
2020年春季学期各公办幼儿园只招收小班其中▼
三、学位类型及录取规则01学位类型1.第一类:小区自购房人员子女、光明户籍(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产权登记人为幼儿的监护人)。
2.第二类:小区自购房人员子女、深圳市其他区及台湾户籍(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产权登记人为幼儿的监护人)。
3.第三类:小区自购房人员子女、非深户籍(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产权登记人为幼儿的监护人)。
4.第四类:小区租房人员子女、光明户籍(以租房时间先后排序,承租人须为幼儿监护人)。
5.第五类:小区租房人员子女、深圳市其他区及台湾户籍(以租房时间先后排序,承租人须为幼儿监护人)。
6.第六类:小区租房人员子女、非深户籍(以租房时间先后排序,承租人须为幼儿监护人)。02录取规则1.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此类推,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无法全部安排学位的:同一时间购房或租房,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3.当以上六类人员全部录满仍有学位时,可面向居住在小区周边的人员子女招生,当无法全部录取时,以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四、招生流程
提交材料 录取 发布招生公告 审核资料 公布录取名单正式报名
五、申请学位材料
01深户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的深圳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台湾户籍儿童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
(2)住址证明材料:
自购房: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为幼儿的监护人。产权登记人为多人时,以所占比例最大者为准,所占比例相同时各产权人自行协商决定学位归属。
租房:公租房提供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其他租房提供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
02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 儿童出生证;● 儿童及父母户口薄;●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 父、母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父母、儿童户口簿;● 儿童出生证;● 居住证(非深户提供);● 住址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生公告 12月9日,在园外显要位置发布招生公告,应载明招生计划、招生年龄段、招生时间、报名地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等。
(二)申请学位 2019年12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审核材料 2019年12月18-24日
(四)公布录取结果 2019年12月25日
(五)正式报名 2019年12月29日
相关要求1.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抽调相关人员协助招生和报名工作,依法依规、阳光招生,确保稳定。
2.各幼儿园应按照招生指引规范招生,廉洁招生,确保公平。
3.各幼儿园要按时发布招生公告和录取结果,确保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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