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赋黄码,一位年轻女律师站在法庭门外,眼睁睁看着法官出了份撤诉裁定
写一个法律的话题。
前几天写了一位不幸确诊新冠的年轻律师同行,结果引来许多不和谐的声音,我的本意只是想说疫情之下的律师不易。
今天想写的又是位律师,也是因为疫情发生的事,这次我想说的是法院的做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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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0日广州市黄埔区某街道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自当日12时起某栋楼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一家律师事务所“幸运”中招了,因为她就在这栋楼里面办公。
7月10日至11日,根据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律师所所有工作人员需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话说有位宋律师也自不例外,好在检测是阴性。
保护好我们的绿码,这是当前国人的最大心愿,我们做律师的也不例外。
正如我的2022心愿:行程卡不要带星号。
这个愿望其实已经实现了,因为工信部取消了星号,但仍然有红码、黄码的阴影在我们周围时而露狰狞,何时取消这个紧箍咒?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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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不但律师新业务下降,就是既有案件的开庭也颇受影响。网上有许多律师开庭的照片,外面的人只是当笑话看,但在我们律师看来,都是心酸的泪。
不巧的是,7月12日下午,这位身在广州的宋律师有个民事案件在深圳开庭。
于是当天上午,宋律师向传票上公开的法官和书记员两部办公电话联系,咨询因为所在律所地处管控区范围,是否可以到法庭现场开庭。
但一上午法院公开的电话均未有工作人员接听。
法院的电话难打通,相信已经是法律人的共识,为了一个刑事案件,我和助手打了广东高院某位书记员的电话1个月,后来还是助手侥幸打通了,真是谢天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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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电话通不通,但不管黄码还是红码,开庭对律师来说是天大的事。
有时,你按时到了法庭,书记员说法官病了(或者院里开会),案件只能延期或者延后,你一点脾气都没有,但作为律师,你哪怕病了,也得先去开庭啊!一切为了委托人利益,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
12:02分,宋律师在查看自己健康码时,突然发现此时健康码被赋黄码,并被标注为防控区域重点人员。
健康码突然赋黄,宋律师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下午的庭怕有大麻烦,她最先想到的是请同事帮忙出庭,尽管临阵换律师是大忌讳,但在黄码面前这些都不重要,都是疫情惹的祸!
宋律师在律所群内向其他同事告知该情况,其他同事也有反映健康码突然变黄的情况。
不是人家不想帮你,你黄我也黄,执手相看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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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主审法官电话不能打通,健康码又变黄,于是宋律师想到了网络。
正如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所说:
人民法院将信息化作为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在全世界法院树立了网络覆盖最全、数据存量最大、业务支持最多、公开力度最强、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的示范样板,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标准来引领和规范智慧法院建设。
宋律师也是这样认为的,她第一时间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掌上法庭向该案法院汇报健康码变黄的情况,并申请下午庭审是否可以改到线上庭审。
宋律师发送到微法院的信息均显示已读,但法官方面仍未有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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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了各种办法,仍然联系不上法官,宋律师不得不从广州自驾前往深圳。
当天14:15 到达法院所在大厦大门口,并因黄码无法进入大楼内,请求一楼保安协助联系21层法院审理本案的法官或其助理。
14:20 分至 14:31 分,法院的黄书记员打电话宋律师询问是否到达开庭地点。
宋律师第一时间说明封控及黄码的情况,并请其问下法官律师已到楼下是否可以安排线上开庭。
说来,这种情况我们做律师经常遇到,我就曾经在盐田法院行政庭下面的海底捞蹭人家的WIFI手机开庭。
当时我还对法院因为没有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就不准我进入心怀不满,想投诉这家法院,现在想来还是图样图森破。
比比宋律师的遭遇,我都要偷着乐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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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疫情当下的惯例了,进不了法庭,就用手机来开个庭,但不想,宋律师这次竟然遇到了一位不同寻常的法官。
14:31 分,书记员回电话称,“法官回复: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你进不来就)按未到庭撤诉处理。”
为了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宋岩律师启动了第二套预案,立即与委托人、本案原告沟通,要求当事人自行和法官沟通下,因代理律师黄码申请线上或延期开庭。
接线的法官助理仍回复称:“法官仍坚持要按撤诉处理。助理无法左右法官意见。”
法官,我真服了你!
想来,现在的法官案件数量多,好不容易碰上个当事人代理人没有到庭,估计恨不得立马出撤诉裁定,但稍慢:人家宋律师明明到庭了好不好,不过是因为黄码进不来。
想起我在多家法院开庭,法官主动解释对方没按时到庭是因为在安检拖延了时间,我们也表示理解,疫情当下,大家都 不容易。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家法院的这位法官,你有点太任性啊!
有权不能任性,大领导的话你也敢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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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甘的宋律师又多次致电官办公电话继续协商此事,助理接通回复:“法官仍坚持按撤诉处理,你可以自行撤诉,案件受理费只收取50元,其他都可以退回,减少损失。”
或许这是防止损失最大化的好方式,但你怎么对当事人交代?你总不能说因为黄码进不了法庭吧?人家当事人会不会向律师协会投诉你?
再说,如果遇到诉讼时效过期等问题就更加麻烦了。
宋律师恳请助理转告法官开完庭后回复一个电话,是否可以不予撤诉。
18:15分,在宋律师的再三哀求下,她得以进入21层寻找法官及助理,但保安告知法官及书记员均不在法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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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的遭遇真是让人伤心。
7月13日00:34分,宋律师通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线上投诉法官对此事的处理问题。
7月13日17:55分,深圳移动微法院线上送达(2021)粤 0311民初2990号案件撤诉裁定,案件受理费4806元由原告负担。
这就是特区速度,这就是特区效率。
但在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之间,哪个应该是我们的首选?
或许答案应该很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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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年轻的宋律师虽然到了法庭,但因为被赋黄码,眼睁睁看着法官作出了撤诉裁定。
法律我好像还懂一点,但我不想写了。
我只想问:法官,您觉得这样做的对吗?
对了,告诉大家一声,这家法院是: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这个法官,我就不写他的名字了,因为怕对他影响不好。
(文章业经宋律师审核)
文自自负,责任由写作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