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权威交管信息!
请关注
【甘肃公安交警】
微信公众号
往期精彩内容 ↓↓↓权威发布 | 中南西南西北三大片区联勤联动 精准防控道路交通事故
【乙醇汽油】事关上亿车主:开车不喝酒 但是你的爱车可以“喝”点了
【头条】第一批被列入《甘肃省电动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企业及其产品名单出炉
目前18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周末,一条道歉微博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 ↓
道歉文字版。↓ ↓ ↓
@时间视频 于2017年9月14日发布的短视频内容《大货车被交警认定装翻牌器扣12分 司机:我不服 出厂就这样》。9月16日,@兰州公安 公布了执法记录仪视频,视频显示该车辆确有安装电子翻拍器。@时间视频 一直秉承客观公正原则,对于此次我们在采编中未能核查清楚,采信单方说法,对兰州公安交警造成的不良舆论影响,诚挚道歉。
我们将进一步调查稿件采访中存在的问题。如有存在违反新闻采编纪律的情况,将作出严肃处理。对于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将及时公布。
再次向@兰州公安 @兰州公安交警 @兰州安宁交警 致歉!向转发、评论、阅读原视频的网友致歉!
可能很多网友并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蜀黍这就来梳理一下的时间线。↓ ↓ ↓
01
2017年4月18日,兰州交警执勤中发现一辆大货车违停,对其检查时发现这辆大货车安装了“电子翻牌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于是对其做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兰州交管部门行政复议和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对这一违法事实进行了确认。
02
事后,被查处的货车司机罗某将自动翻牌器改回货车出厂状态,并录制视频借助互联网进行发布,声称车辆出厂就是这样。
03
9月14日,认证信息为“北京时间旗下泛资讯短视频平台”的微博账号“时间视频”发布微博,在未向兰州交管部门进行采访确认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发布了题为“大货车被交警认定装翻牌器扣12分 司机:我不服 出厂就这样”的微博。
这条微博发出后,被转发7000多次,视频阅读量达896万次。由于只采用了货车司机一方的声音,被带了节奏的网友在不明真相情况下,纷纷为司机“喊冤”,称“兰州交警执法不公”。
04
9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于当晚8点多发布辟谣信息,公布4月18日查处现场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证明所谓“货车司机喊冤”视频中的货车车牌在查处之后做过手脚,被改造回了出厂状态,与查处时的状态明显不同。
目前,截至蜀黍这篇微信发出时,辟谣微博被转发8700多次,辟谣视频(文末蜀黍会放出视频,很精彩,别错过哦!)播放已超1000万次。蜀黍很欣慰啊!
05
兰州公安辟谣当日,@时间视频 于晚10点多发布道歉声明(就是开头蜀黍放的截图),称“在采编中未能核查清楚,采信单方说法,对兰州公安交警造成的不良舆论影响,诚挚道歉。”
事情到此已经真相大白:司机违法被处罚 → 司机为了“混淆视听”发布虚假视频 → 媒体和众多网友“不慎中招” → 官方辟谣 → 媒体道歉。
或许,还有的网友觉得此事无足轻重,认为“不就一车牌吗,又不是闯红灯、超速之类的违法,不严重”。真的不严重吗?蜀黍这就来普及一下“套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等涉牌违法的危害。↓ ↓ ↓
这下大家明白了吗?不要小看涉牌违法,它使驾驶人违法更有“底气”,更不容易在违法后被交警查获,严重危害守法出行的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性质恶劣!
所以,在当下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的“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中,“涉牌违法”也是路面管控的重要一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这,是法律规定,是为了让交通更和谐,更是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安全、安心和平安!
最后,蜀黍放上辟谣视频,希望所有网友都擦亮眼睛,不要被带节奏哦!↓ ↓ ↓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055162c26j&width=500&height=375&auto=0
最后,蜀黍再次提醒:机动车涉牌违法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全国交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坚决打击,切实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获取权威交管信息!
请关注
【甘肃公安交警】
微信公众号
往期精彩内容 ↓↓↓权威发布 | 中南西南西北三大片区联勤联动 精准防控道路交通事故
【乙醇汽油】事关上亿车主:开车不喝酒 但是你的爱车可以“喝”点了
【头条】第一批被列入《甘肃省电动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企业及其产品名单出炉
目前18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