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学人 | 高新宇:技术赋能如何推动基层政府智慧型环境治理
作者简介
高新宇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基层政府环境治理模式探索与机制创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智慧社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专门强调将“科技支撑”纳入“七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体系,从而使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的指导意见》要求继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其中,基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绿色发展、践行“两山理论”的重要途径,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在新时代,要加快推进基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的需要,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做好基层信息化规划,整合基层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基层治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水平。以技术赋能驱动基层智慧型环境治理建设,将成为未来重要发展方向。
一、数据驱动:提升了基层环境治理的精准化水平
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不断发展,正在引发全球经济、社会、环境领域的系统性变革,显著地改变着环境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和治理结构,对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挑战,智慧型环境治理应运而生。
作为一种新兴的环境治理模式,智慧型环境治理正日益成为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驱动力。它将信息技术和现代社会环境治理相结合,在优化和完善环境治理水平、驱动多元主体协同环境共治、建构整体性环境治理等方面呈现出显著和强劲的优势,既是有效弥补传统政府环境治理失灵的重要通道,更是实质性回应社会发展诉求的风向标。
智慧型环境治理通过收集海量数据信息,实施数字管理,在大数据的应用过程中 贯彻“精、准、细、全、严”的原则,促进管理精准化[1]。智慧型环境治理的精准化是由“数据”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大数据作为数据处理的新技术,不仅是重要的环境治理资源,也是重要思维方式,尝试将技术和思维的有机结合,将推动社会的发展变革。在社会变革的进程中,势必会倒逼政府尝试进行管理创新,借助大数据技术精准掌握社会需求,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管理与服务,提高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水平[2]。
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利用。与此同时,大数据也能为政府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手段,尤其是政府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能加速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因此,大数据与政府环境治理存在内在契合性。智慧型环境治理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不断发挥数据分析优势和技术资源禀赋,对环境问题进行精准监测、预警和研判,以期获得最佳的应用效能和社会效益。
二、双向赋权:塑造了环境治理的多元参与主体
赋权是一个动态的、多层次的、关系性的概念体系,它意味着智慧环境治理的本质是依托大数据向政府与人民双向赋权,要求更注重多元主体的实质性参与以及政府的韧性发展。
一方面,智慧环境治理赋权政府,主要表现为通过技术所具备的数据整合功能来影响及改善政府环境治理的流程与结构设计。不同于以往政府完全掌握信息的传播权、发布权以及可以较容易地控制社会舆论,随着信息传播手段的升级,政府可以听到越来越多的网络舆论和民众声音,在社会舆论中逐渐转变为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另一方面,智慧环境治理赋权个体,直接表现为通过提供民主实践的场域基础,充分吸纳社会各阶层的群体参与其中。网络空间凭借其开放多元、操作便捷的特性满足了多元主体参与的基本要求,每个个体通过网络社会这一虚拟的公共场域进行着实时的互动与交流,环境治理主体由政府单一主体逐步过渡到一个由政府、非政府组织、公众个体等构成的行动者系统,具有了广泛性与包容性[3]。“双向赋权”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环境治理格局的形成,实现了政府和多元主体关系的均衡化发展,这是智慧环境治理的应有之义,也是其最大优势和保障。
第三,有助于保障主体参与合法权益。智慧政府的建设必须动员全社会企业和民众广泛参与,其核心理念要求高度重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4]。一般而言,公民合法权益包括信息知晓的权利、广泛参与的途径、公共服务的享受、舆情问题的回应等。智慧政府通过利用线上网络平台开展政策讨论会、电子听证会、审批流程公开会、 电子问卷调查等形式,让公民最大化地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同时也为公民查询和利用政府资源提供了快捷的渠道,有利于提高网络问政的有效性和政府环境治理的透明性[5]。
此外,智慧政府积极吸纳国外先进的智慧评估云平台理念,绩效评估机制涵盖政府本身的绩效体系、社会组织的标准评估以及公民满意度评价指标,用 现代科技推进评估现代化,提升评估客观性、真实性。 通过积极建设“互联网+政府绩效评估”方式,明晰公民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到绩效评估反馈,以此来完善智慧政府公共服务建设。
三、信息共享:建构了环境治理的整体智治模式
数字化时代的智慧环境治理为整体环境治理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契机,为实现社会智治提供了机遇。作为试图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新环境治理范式,整体智治要求工具层面高效增能、价值层面以人为本,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环境治理新格局。
一方面,如何为社会提供更低成本和更有效的服务。很显然,智慧环境治理所具有的信息收集、数据分析、资源整合等优势与之契合。无论是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整合,还是不同层级政府的整合,抑或是相同或相似功能及政策、措施的整合,都通过大数据推动“线上”和“线下”联动及“线下”向“线上”集聚,形成一个以伙伴关系为特征的决策网络和执行网络,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面上对社会环境治理全过程进行整体性动态管理[6]。
另一方面,如何通过整体性的策略满足公民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对此,智慧环境治理一方面要利用好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吸纳民主理论和参与理论等理论成果,实现其自身的社会环境治理价值及理念的转变。而无论是转变政府的行政价值观,抑或是塑造社会公共价值,信息共享机制都旨在体现民主化环境治理和参与式环境治理的价值要求,注重在整体智治体系的构建中发挥协商民主和公众参与的作用,促进和创新协商民主、多元参与的环境治理方式变革,从而落实落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
该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地方政府智慧型环境治理的驱动机制与优化路径研究”<20CSH007> 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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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潭.大数据驱动社会治理的创新转向[J].行政论坛,2016,23(06):1-5.
[3] 罗思洁.利用大数据进行“环境智理”[J].人民论坛,2018(23):74-75.
[4] 许阳,胡月.政府数据治理的概念、应用场域及多重困境:研究综述与展望[J/OL].情报理论与实践:1-13[2020-08-06].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1.1762.G3.20210802.1559.004.html.
[5] 马捷,胡漠,尹舒悦,郝志远.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满意度感知范畴研究[J].情报科学,2021,39(07):116-123+152.
[6] 余敏江.整体智治:块数据驱动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J].行政论坛,2020,27(04):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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