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留学生被杀案】总检察院的决定有哪几层含义?
全文转自同名博文,博主周磊系《华商报》“深度德国”的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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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5月27号(星期五)德国媒体报道,萨克森-安哈尔特总检察长将会在5月30号(星期一)决定是否让德绍市检察院继续调查此事。今天有结果了。
接下来我先总结一下这两天德国媒体报道得主要内容。之后我会针对总检察长的决定做一个详细地分析。
首先还是要纠正两个被人们误读的信息:
错1:德绍市检察长比特曼不仅公开,而且还相信了嫌疑犯的陈述。
对: 比特曼的确公开了嫌疑犯的陈述,但没有相信其说法的可靠性。相反,嫌疑犯的陈述让他起疑心,之后向法官申请搜查令,找到案发现场以及痕迹,再将两名嫌疑犯拘捕审问。我在此并没有帮比特曼辩护,只是属实得说出了他在新闻发布会上的用词。在我写这段话之前看过多次新闻发布会,重要的地方反复地看了几遍,怕听错一个字。但是某些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网友们则一致认为比特曼相信了嫌疑犯的陈述。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比特曼给人留下非常业余的印象(他说话的声音沙哑,(对于一名地方性检察长而言)语言表达能力偏弱)。德国媒体也批评过他,说他在新闻发布会刚开始时说了一大推与案情没有关系的话,然后才提到中国女留学生被奸杀以及相关的事。
错2:很多中文媒体都引用„德国警察和德国检察官“掩盖真相的说法。
对: 准确地讲,这也不正确。如果让那些不知情的人看到,他们会认为所有德国警察和检察官都在掩盖事实,包庇嫌疑犯。
第一: 如果这种说法属实,-仅针对此次案件而言 - 那也只涉及到德绍市警察局的某些人,德绍市检察院的某些人和男性嫌疑犯的父母(因为他们也是警察)。这些只是地方性政府机构。在此上面还有州立警察,联邦警察,州立检察官和联邦检察官。如果只写„德国警察和德国检察官“,很容易让人误解是指全德国警察和检察官。这似乎也有点欠缺客观以及公正。
第二: 即便有,- 在调查还没有正式结束之前 – 也只能指某些地方性警察和检察院人员有掩盖或包庇嫌疑而已。
5月30号和5月31号的德国媒体主要报道如下:
1. 德绍市警察局(东部警察署)的调查权在上星期三经内政部指示被转移到哈勒警察局(南部警察署)。萨克森-安哈尔特总检察院发言人称,德绍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负责对此案的调查工作。它给出的理由是„没有实质原因把调查权转移到总检察院的手上或把它交由其它检察院来接管“(Derzeit gebe keinensachlichen Grund, die Ermittlungen an die Generalstaatsanwaltschaft zu ziehenoder an eine andere Staatsanwaltschaft abzugeben.)。调查工作交由一名有经验的女检查员负责。此外,公关工作由总检察院全权负责(这一项决定有多层的含义,我在后面再作分析)。这意味着,德绍市检察长今后无权履行公关工作。
2. 上周末,男性嫌疑犯的父母接受了《中德意志报》采访,期间给自己辩护,称他们从没有干扰过针对他们儿子的调查。但是,据特殊调查组成员(这里的特殊调查组成员应该是指州立刑事局或哈勒警察局的调查员,而不是德绍市警察。因为从上星期三,既5月25号起,调查工作由内政部委派的特殊调查员(Sonderermittler)全权负责)。他们称: „这(指男性嫌疑犯母亲的陈述)不适合实际情况。她说她没权接触调查案件档案,只从事证人询问工作。但她必须事先知道细节,要不然如何向证人提出具体问题?这实在让人难以想象。(Das ist schwer vorstellbar)“。
3. 此外,特殊调查员(我之所以采用„特殊调查员“这个词,是想把它和德绍市„调查员“区分开来,因为德文媒体大多都采用下面一个字: „Ermittler“,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对嫌疑犯继父的陈述也提出质疑。他在采访时说,他的任务是事先说好的带着挂车过去,然后再把家具运走而已。但有目击证人说,他看到他(指嫌疑犯继父)从楼里拿什么物件出来。该目击证人正好是一名警察(很有可能还是德绍警察)。此幕还被另外一位目击证人看到。因此,人们认为嫌疑犯父母曾经去过他们的公寓,有清理现场证据的嫌疑。
4. 至今,采集到的血迹分析结果还未出来。
5. 死者父亲是一名前任中国刑警。据称,为了恢复家庭的自尊,他想在中国独立对此案展开调查。
6. 5月31号,《图画报》报道,据比特曼周围的人称,他(指比特曼)对嫌疑犯父母感到非常的愤怒。 „在询问证人之前就正式表态是不允许的。从公职人员法的角度而言,接受采访的举动也很值得怀疑。“(Vor ihrer Zeugenvernehmung offizielle Statements abzugeben, geht gar nicht.Auch beamtenrechtlich ist dieses Interview äußerst bedenklich.) 注: 这句话不是比特曼正式对媒体说的,而是引用他周围的人。未经许可,他本人不允许对外表态!
7. 自从李XX被杀后,在德中国留学生组织追忆李XX活动。中国驻德大使馆显然担心,或许会演变成游行事件。(Die chinesische Botschaftbefürchtet offenbar, dass es dabei zu Protesten kommen könnte.) 在此,被害死者父母向有关部门写了一封将会被公开的信来平息局势。(Deshalb haben die Eltern dergetöteten Studentin nun eine Erklärung an die Behörde gesandt, dieveröffentlicht werden soll, um de Lage zu beruhigen.) 信的核心内容: 中国留学生不能因此而失去在德国学习的兴致。她(指死者)之所以到德国,是因为她想在这里念大学,也因为德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Kernsatz ist, dass sich diechinesische Studierenden nicht die Freude am Studium in Deutschland nehmenlassen, sagt ihr Betreuer in Dessau, Rudolf Lückmann. Sie ist nach Deutschlandgekommen, weil sie hier studieren wollte und weil es ein weltoffenes Land ist.)
8. 对于中国留学生而言,此次案件在社交媒体中影响非常强烈。尤其是针对嫌疑犯父母有包庇自己孩子的嫌疑,有可能干扰案件的侦查。
9. 在 „脸书“(Facebook)上组织对李XX追忆活动。时间: 6月5号和6月11号。 地点: 在柏林,斯图加特,慕尼黑和法兰克福。
10. 在论坛中,很多人表示德国法制体系让人震惊。
11.死者父母已经聘请一名柏林律师(律师名字没有透露),该律师在星期一,既5月30号已经正式提出查阅档案的申请(Antragauf Akteneinsicht)。
12.据报道,有关部门在7年前对20岁的男性嫌疑犯对一名儿童实施性侵犯做过调查。受害者来自家庭周围。由于行凶者当时年龄还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该年龄线是14岁!), 因此没有被判决。
13.据特殊调查组人员透露,他们目前正在调查男性嫌疑犯的所有犯罪前科档案,希望能从中找到杀害李XX事件的线索。
14.据报道,20岁女性嫌疑犯曾经有过性暴力的经验。行凶者: 她的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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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想对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立总检察院的决定做一次分析。
总检察长尤尔根.康拉德(Jürgen Konrad)在上周五表示,它会考虑是否撤销德绍市检察机关继续侦查此案件。几乎在上周同一时间,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立议会议员,比如左党的Eva vonAngern和绿党的 Sebastian Striegel,以及基民盟和社民党在议会的党团也提出类似建议,要求德绍市检查机构的侦查权交由其他检查机构负责。
总检察院做出的决定和某些议会议员的建议不完全一致。
我为什么说不完全一致呢?它是有理由的。
第一: 议员们的目的是,由于德绍市检查机构在此次事件表现得非常不专业,再加上复杂的人际关系(比如嫌疑犯的父母是警察,警察有协助检察院调查的责任,检察院又不愿意针对嫌疑犯父母调查等),因此由其他检查院接管调查更合适,既能避嫌,又能起到独立侦查的效果。
第二: 总检察长虽然没有完全按照议某些员们的建议去做,但是他的此项决定比较微妙,既可以(或许想尝试着)堵住议员的嘴,又可以继续信任德绍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1。调查工作由一名女检察长来负责。2。对外公关工作由总检察院负责。
第三: 那么比特曼做什么?或许他已经什么都不用做了。目前大部分人对德绍检查机构不满的焦点都集中在比特曼一人身上。只要由他继续负责调查,嫌疑便不会消失。如果把调查权转移到其它检察院,这就意味着总检察院也对德绍检查机构失去信任。到那时,司法部该如何解释?因为后者是一直都支持德绍市检察院的(内政部撤销了德绍市警察局针对此案的调查权,司法部依然支持德绍市检察院!)。换句话说:德绍市检察院信任嫌疑犯的父母,不打算对他们调查。司法部信任德绍市检察院,因此不打算撤销其调查权。后来州立总检察院说,考虑是否撤销德绍市检察院调查权。星期一宣布,不需要撤销。注意了:州立检察长的上司就是司法部部长!(我知道,这种关系有点绕口,有点乱。但我也没办法。它本身就复杂。我在此要强调一下: 我只是简单地介绍的它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并没有指责司法部或某一方肯定有包庇得嫌疑!如果能大致了解这些基本情况也并非坏事。)
但是,假如今后嫌疑犯父母被证明有包庇其儿子的嫌疑属实,德绍市检察院很可能会负上法律责任。一旦德绍市检察院由于失职而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总检察院也脱不了干系。一旦总检察院陷入其中,那么它的顶头上司,司法部部长也有可能承担政治责任。一旦州立检察院(Landesstaatsanwaltschaft)也涉及到包庇的嫌疑,就有可能会使联邦总检察院(Bundesgeneralstaatsanwaltschaft)介入。一旦联邦总检察院介入,州立司法部变无权过问。当然了,这只是理论上的责任追究链,不一定真的会这样发展下去。今后会往哪个方向发展,暂且还不好说。
我们再换一个角度。从政治上而言,它对此案的进展会起到哪些影响呢?(这是我的推论,并不是结论。)
1: 在上周末,萨克森-安哈尔特议会各党团分别表示会重视此案件(„选择党“除外)。如果它们今后都一致认为德绍市检察院在处理此次案件过程中有严重失职(的嫌疑),并且向州立政府以及司法部(文中的司法部是指州立司法部,不是指联邦司法部!)施加压力,必须转移德绍市检察院对此案的调查权。我不知道司法部能不能承受得起该政治压力。如果司法部扛不住压力,便会让州立总检察院转移德绍市检察院的调查工作。
2: 以目前所公开的信息而言, 此案将不由比特曼负责。调查工作交由一名女检察长负责,公关工作由总检察院负责(这是我根据德国媒体报道作出的合理推论,官方并没有明说)。它说明了一件事,不管是因为中国大使馆的压力,在德华人的反应或者是德国媒体批判性的舆论,总之,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对此次事件的重视度不言而明。
3: 绿党议员Sebastian Stiegel 和左党议员Eva vonAngern对此案做了公开申明。Striegel支持转移德绍市的调查权。他是绿党议员。绿党是三个执政党之一。VonAngern将会在下次州立议会的委员会中向政府提出疑问,分别是内政委员会(Innenausschuss)和法律,宪法和同等地位委员会(Ausschuss für Recht, Verfassung undGleichberechtigung)。她是左党议员。请注意了,下次开会时间是在09.06.2016,上午10点钟和10.06.2016上午10点钟(注: 不是我有内幕消息,而是这些信息原本就是公开的!), 距离今天还有9到10天,因此,现在还无法下结论。既然他们以公开表态,我会更加关注。另外,我今天已试过给他们两打电话咨询,可惜没联系到。不过没关系,明天和后天还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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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高度关注此案件。
此文写于德国时间5月31号晚上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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