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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驳回同性情侣结婚诉求

2016-04-14 纽约时报中文网 NYT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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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中国首例同性婚姻案作出判决,同性情侣孙文麟和胡明亮败诉。两人去年申请登记结婚时遭到拒绝,于是提起诉讼。

一月,孙文麟(左)和他的伴侣胡明亮在长沙。本案激励了一些中国的同性恋权利倡导者。(Gilles Sabrie for The New York Times)

北京——周三,法官对中国首例同性婚姻案作出判决,一对同性情侣败诉。

由于他们在2015年6月申请登记结婚时遭到拒绝,这对情侣——孙文麟和胡明亮——起诉了位于中国南方湖南省长沙市的一个民政局。

令人意外的是,当地地方法院在今年年初受理了此案,这是中国法院首次批准此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然而计划在1月进行的庭审被延期。直到周三上午,法庭才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并在数小时后当庭宣判。相关新闻随即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

此案激励了中国的一些同性恋权利倡导者。从在长沙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中可以看到,上午现场有很多民众聚集在法院大门外,支持两位当事人。

一些中国新闻媒体在冬天也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包括著名的民族主义官方报纸《环球时报》的英文版。

“我想不想结婚,应该是我来决定,”27岁的孙文麟在1月底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

孙文麟一直大力支持同性恋权益。14岁时,他告诉家人自己是同性恋。

孙文麟曾在长沙南部开了一家茶馆,营业了八个月,每周举办有关性取向和身份认同的讲座。

37岁的胡明亮是一名保安,2014年他与孙文麟在聊天室相识。他们说自认识之后,两人再也没分开过。在他们的一周年纪念日时,两人曾试图登记结婚。

12月16日,两人的代理律师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初,法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相关文件,但在1月5日,法院表示受理此案。

两人说12月时曾有两名警察来访,告诉他们已婚夫妇一项重要的责任是生孩子。双方谈了40分钟,警察说他们此行不是代表法院来的。

“现在全世界其他地方同性恋运动都结合在一起了,”孙文麟在1月接受采访时说。“别人已经可以结婚了,没有任何歧视了。但在中国,我们还在过着这种生活。不能结婚,还在受歧视。”


作者:黄安伟, VANESSA PIAO

黄安伟(Edward Wong)是《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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