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 消费者权益日
各位朋友们
今天是3.15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
是大家熟知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同时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今天小编带大家简单介绍
并且传授你们维权小知识
如何保卫“钱袋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特别提醒您
●“先签收后验货”
●“禁止自带酒水”
●“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受责任”
●“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
●“移动手机上的保修贴纸不得撕毁,损坏,否则不予保修”
● ...
以上其实都属于霸王条款哦
我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给商家适当的建议!
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真实案例
案例一 上海市汽车公司“绑架式服务”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起,当事人在汽车销售中为增加经营收入,在违背消费者意愿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接受其统一提供“车辆故障救援”、“车辆知识学堂讲座”、“车友会会员卡”等十二项收费服务项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
上述行为违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构成了“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违法行为。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9万元。
案件点评:
此前不少汽车销售店采取附加不合理收费、违反价格承诺、强制搭售、有偿服务等违法手段获取暴利。因此,提醒消费者买车时要关注售后服务,签订合同时关注合同条款,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权。
案例二 上海市 “85度C”偷龙转凤事件
案情简介:
2017年“3.15”前夕,知名面包糕点品牌“85度C”被曝面包肉松其实由肉松粉制作,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引起消费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根据通报,2015年10月起,当事人通过在沪的43家分公司(门店)现制现售相同原料制的“熏鸡肉松面包”和“辣味香松面包”两款产品。
经查,当事人为降低面包的制作成本,以肉粉松为原料制作上述两款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15万元。
案件点评:
当事人作为沪上知名面包糕点企业,居然使用价格更低的肉粉松为原料制作面包,却以肉松面包的名义对外宣传和销售。一般来说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肉粉松与肉松,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遇到上述事件
具体该如何保卫自己的权益呢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操作】
1. 直接和商家协商解决。(看在一条差评就能让商家辗转难眠的份上,只要你证据充足,一般都能满足基本的退换货和赔偿要求。)
2. 协调不成的,找消费者协会。 http://www.cca.org.cn/tsdh/list/21.html(中消协维权流程)
3. 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在12315的官方网站投诉。
4.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5. 保留消费时的发票,保修单,聊天记录等证据。
6. 提起仲裁。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7. 提出诉讼。这一般是不得已为之的最后一条途径了,或者是像前面说的人身、财产面临重大损害的时候才需要法官来公断,好处是公正、明确、彻底。不过受到法院排期、审限的影响,这类维权耗时也比较长。
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
曾说过
在个人利益上不伸手的人
在捍卫一种思想时必定是英雄
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做自己的英雄
图片 / 网络
文案 / 陈冠聪
排版 / 陈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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