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不能“变味”
提起志愿者你会想到什么?帮助他人?还是无偿奉献?有太多词语可以形容志愿者。他(她)们是那些默默在一线奉献自己的体力劳动、用自己的所长无偿服务他人的群体。他(她)们是做好事不留名,是传承志愿精神的接班人。但近日,我们发现:
在校内开展的各类志愿活动中,都有各种程度的问题出现,其中,性质最为严重的是代做志愿这一行为。
(“志愿者”们,这些不会是你们发的吧)
以金钱交换或以其他形式作为前提,找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志愿活动。
作为学校唯一具有公益性质的校级组织,我们严厉谴责这类违反志愿活动本质以及初心的代做行为。
❗❗❗
请各位志愿者回想一下
参加志愿活动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些纯粹为了志愿时长而争相报名的“志愿者”
真的是我们在寻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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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
那些真正希望贡献自己的力量
真正想做志愿的同学
却因手速不够快等原因被拒之门外
取而代之的是为了志愿时长等利益
而敷衍了事的“志愿者”
对此,我们呼吁
如果你的初心不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他人服务社会,而是想从活动中谋利,那么请慎重选择是否参与志愿活动,不要用你的私心让一次次志愿失去了它们的真正意义!
我们一定要知道
什么是青年志愿者该有的样子
针对以上志愿活动代做行为,我们作为校内唯一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校级组织,对今后各类活动志愿者作出以下倡议:
1、明确志愿服务活动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而不是满足自己的个人私欲。
2、志愿者应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均不带有谋求任何物资、金钱等现有利益,特别是禁止使用金钱交易请他人代替自己完成志愿活动。
3、在志愿服务活动开始前,各志愿活动负责人必须落实志愿者名单,要求志愿者提供身份证明,志愿者也应自觉出示相关证明,以杜绝志愿代做的恶劣行为。
4、志愿活动过程中,若发现任何违反志愿者精神的行为,我们将考虑取消志愿者的活动参与资格。
5、以后若再次发现代做志愿等违规行为,我们将彻查到底,考虑是否将该志愿者移入黑名单。若经查实,发现出现此类问题的确存在,本校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将永不录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帮助别人是一种快乐
方便别人是一种高尚
“志”和“愿”两字
都有一颗心
那是颗火热、无私、奉献的心
而不应该是谋私、利己之心
如果目的已然变质
那便玷污了这光荣的志愿之名
希望我们“志”同道合
用爱发电
一同在公益的道路上前行
END
文案|李乐瑶
排版|黄晓妍 冯悦 何睿蓉
初审|何睿蓉 黄晓妍
复审|李乐瑶 陈丽蓉 何冰洁
终审|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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