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我与广东地方志”征文启事
“我与广东地方志”征文启事
2024年是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40周年。40年来,全省地方志系统始终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发挥“存史、资政、育人”重要作用,在修志编鉴写史、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馆建设、数字方志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40年广东省方志事业取得的成就,反映地方志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为未来方志事业发展提供经验参考,即日起,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发起“我与广东地方志”征文活动,邀请您记录分享自己与广东地方志的难忘故事。
一
征文主题
我与广东地方志
二
组织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三
时间要求
征文投稿截止日期为
2024年6月30日
四
征文对象
征文面向广东省、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参与广东省地方志工作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利用使用地方志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多人联名参加,联名参加的须注明执笔人。
五
征文要求
(一)征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紧扣主题,重点围绕全省方志事业发展40周年间取得的辉煌成就,真实记录自己与地方志之间的故事,要求客观真实,要以弘扬地方志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心,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征文格式要求。
1.版面格式:A4、word文档;
2.标题格式: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字,三级标题为仿宋、三号字;
3.正文统一用仿宋、三号字,行间距统一设为28磅;
4.文末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文章体裁不限,涉及人物和事件必须实事求是,杜绝虚构。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每篇也可配发与来稿内容相关的图片,文中图片请另附文件夹,一律采用jpg格式,并在征文相关位置排列或标明。
(五)征文引文均须注明出处。注释为宋体、小五号,采用页下注形式,每页单独排序,序号用①②③……标识,依次注明著者、论著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或著者、论文名、期刊名、刊期、页码。
(六)投稿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并保证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抄袭等行为。
(七)征文以电子邮件(投稿邮箱:dfz_rmc@gd.gov.cn)发送。邮件名称需注明:“我与广东地方志”征文,文件名以“作者姓名+征文题目”命名。
六
评选办法
(一)征文活动结束后,组织单位将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征文,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优秀组织单位10个,具体据参与情况而定。评选结果于7月31日前予以公示。
(二)优秀征文作品将推荐到《广东史志》《当代广东》等期刊上发表,同步发布到“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并积极推荐至有关主流媒体。
(三)遴选优秀作品,集结成册。
(四)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使用、修改、发布、汇编等权利,出于非营利性目的,有权在电视、网络媒体、印刷品、视频动画等各类载体免费运用征集作品。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栾鑫
联系电话:020-83134526
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同志踊跃投稿。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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