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2023年专项招生简章
一
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初中七年级160人。
二
入学对象
(一)学历落户人才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年7月20日成都市人才新政入户政策实施以来,落户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与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4.自2023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涉法务机构职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上述机构出具的职工证明信函以及与本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2.自2023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三)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区,且属于新区2022年度税收达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或区级及以上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2.持有与上述企业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23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四)新区户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上述所有入学对象,须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三
审核材料(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一)学历落户人才子女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学历证明;
5.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6.学籍证明材料。
(二)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涉法务机构职工子女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机构出具的职工证明信函;
3.劳动合同;
4.社保清单;
5.学籍证明材料。
(三)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单位完税证明或单位重点项目级别证明(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5.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6.学籍证明材料。
(四)新区户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实行网上审核,若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已通过”,则无需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若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待审核”,则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资料。
四
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
其他
(一)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本次入学资格。
(二)本招生简章仅适用于2023年,今后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
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宁安路西侧
咨询电话:028-85624779
七
日程安排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入学咨询电话:028-68772822;028-61654302。
咨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