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磅文件 | “西部大开发”升级版发布,环境企业有什么机遇?
01
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
稳步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结合西部地区发展实际,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实施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展现大美西部新面貌。
大力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等。
以汾渭平原、成渝地区、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开展西部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
落实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推动西部地区绿色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西南地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西北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
提升地方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意识和认识上的自觉性;
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
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市场环境;
推动绿色产业加快发展。
02
全省16个工业园区有5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超期暂存危险废物达800吨;
青海制药厂2013年至今产生的6吨有机废水三效蒸发废渣一直未予处理;
海西州中石油格尔木炼油厂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大量储存低温液压油的废铁桶露天堆存;
青海第三路桥建设公司大武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拌合站将大量含沥青废泥等废物随意挖坑掩埋。
截至2018年年底,甘肃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新增污水管网仅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的11%、16%和28%,全省9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中,仅19个达到一级A标准。
按照要求,重庆市2017年底前应实现60个市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但合川工业园区渭沱组团、江津硌璜工业园区均未按要求建成污水处理厂。
03
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系数
建立健全地方信用法规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省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加快征信市场建设,培育有良好信誉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研发适合西部地区的征信产品。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着力降低物流、用能等费用。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稳妥有序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
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考虑重点生态功能区占西部地区比例较大的实际,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资金测算分配办法。
考虑西部地区普遍财力较为薄弱的实际,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计算范畴。
指导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动市县积极性。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
赋予西部地区具备条件且有需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支持商业金融、合作金融等更好为西部地区发展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支持力度。
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
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依法合规探索建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