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11月18日,湖南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提出,首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据了解,当前,长沙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这意味着,此次新政后,按照最高贷款80万元的4倍测算,长沙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元。
另外,四川内江近日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包括提升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等。
长沙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同时,单身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另外,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此外,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本通知自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4月1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此次长沙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意味着按照最高贷款80万元的4倍测算,A、B、C、D 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元。
内江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
近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有共同申请人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同时,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取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套数认定,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仅看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另外,降低首付比例,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40%调整至30%。
此外,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职工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已支付的购房款可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代际互助”即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均在内江市缴存的情况下,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一次性支付的购房款,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新政还提出,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责编:杨喻程
校对:冉燕青
近日,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11月18日,湖南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提出,首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据了解,当前,长沙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这意味着,此次新政后,按照最高贷款80万元的4倍测算,长沙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元。
另外,四川内江近日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包括提升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等。
长沙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同时,单身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另外,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此外,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本通知自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4月1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此次长沙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意味着按照最高贷款80万元的4倍测算,A、B、C、D 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元。
内江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
近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有共同申请人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同时,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取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套数认定,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仅看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另外,降低首付比例,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40%调整至30%。
此外,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职工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已支付的购房款可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代际互助”即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均在内江市缴存的情况下,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一次性支付的购房款,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新政还提出,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近日,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11月18日,湖南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提出,首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据了解,当前,长沙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这意味着,此次新政后,按照最高贷款80万元的4倍测算,长沙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元。
另外,四川内江近日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包括提升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等。
1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同时,单身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另外,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此外,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本通知自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4月1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此次长沙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意味着按照最高贷款80万元的4倍测算,A、B、C、D 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元。
近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有共同申请人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同时,调整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取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套数认定,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仅看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另外,降低首付比例,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40%调整至30%。
此外,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职工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已支付的购房款可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代际互助”即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均在内江市缴存的情况下,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一次性支付的购房款,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新政还提出,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责编:杨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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