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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光伏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

2016-10-22 国土部 光伏资讯

2016年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针对《天津市国土局光伏发电用地有关问题的请示》做出复函,文件中提到鼓励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但是同时也提到对于使用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详见通知全文:

光伏资讯微信平台(微信号:PV-info)创办者Mr.Yang10月15日曾经发布《“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的官方定义及基本要求》,提出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的土地风险,但是国土部也从来没有说农用地可以建设光伏电站的,看来国土部要慢慢收网了!

本次国土部只是着重提了五号文的重要性,并无其他说明,也没有明确反对“农光互补”,但是并不代表着国土部会支持“农光互补”,其实Mr.Yang觉得国土部真应该好好管管了,现在占了多少农用地了?特别是一些大公司竟然疯狂的占用基本农田!简直丧心病狂!欢迎各位微友提供各地光伏占用基本农田的真凭实据!

哪些打着“农光互补”的旗号建设光伏电站的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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