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潘绥铭:反家暴立法,只需要一句话
到目前为止,凡是准备处罚的那些侵害行为,如果发生在家庭之外,哪一种不是在法律中已经被处罚了?例如,打人、虐待等,所以,问题仅仅是:同样的侵害,为什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就一直没有被处罚呢?
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不需要讲什么大道理,只需要在法律中增加一句话:任何侵害,均必处罚,不得以任何人际关系为理由而改变。
类似的例子还有婚内强奸问题,其实只要在现有的强奸罪里,增加“不论关系”四个字,就足够了。
*文章节选自《风痕:我与性社会学互构》(潘绥铭 著 三联书店 2023-8)
文 | 潘绥铭
打开手机淘宝,进入三联书店天猫旗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