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政!央地关系巨变,这些城市被委以重任
文/孙不熟
今天看到一个有关央地关系调整的大消息,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被媒体称之为“土地新政”。
我认为,这个新政的核心可以归纳为一句话:
土地审批权由国务院下放给省级政府。
简单来说,以前农村土地如果要转变成建设用地,大多数情况需要国务院亲自审批,但新政明确,以后这些事项,可以直接在省内审批。
不过,这个审批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永久基本农田,另一种是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
1.
关于非基本农田审批权的下放,是这样表述的:
关于基本农田审批权下放,大致是这样表述的:
注意到两类用地的区别吗?关于非基本农田,相关表述是“授权省级政府批准”,是惠及所有省份的,而关于基本农田,表述则是“委托部分省级政府批准”,首批只惠及8个省级行政区。
另外,“授权”和“委托”只有两字之差,内涵却有云泥之分。授权是直接把权力让渡给你,而“委托”则是把权力临时性借给你,而且时效性是1年。一年之后,如果成效不错,可以继续委托,如果表现不好,委托可能作废。
由此可见,国家对基本农田的审批放权,尤为谨慎,即使要改革,也留下了充足的回旋空间。对8个省市而言,在审批农村土地时,也要严格区分好基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前者仍然受到18亿亩耕地红线的限制,操作空间极小,重点是后者,比如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有多大的量呢?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曾透露这样一组数据:
也就是说,广大农村空置的宅基地面积,要比全国城市的居住用地加起来还要多。如果这些空置用地能够快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绝对是一个超级利好,要知道土地乃财富之母。
2.
什么样的城市会优先受益呢?
除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审批,所有省份都能惠及。
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首批只惠及8个试点省市,它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四个直辖市,第二类是长三角(三省一市),第三类是珠三角所在的广东省。
为什么是这三类地区?直辖市、长三角、珠三角是中国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承载了全国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土地供应的紧迫性强,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需求巨大。
而且这些地区的政府治理能力也普遍更为出色,能够更好地领会和落实中央政策,保证生态红线、耕地红线不受影响。优先给这些地区试点,可让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最大化。
当然,无论是基本农田还是非基本农田,这些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都归省级政府审批,那么重点来了,省级政府会优先给谁更多的土地指标?
当然是核心城市,对绝大多省来说,其实就是省城。
受生态红线、18亿亩耕地红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三重限制,各省每年的土地审批指标肯定会严格控制的,这个时候如何分蛋糕,位高权重而且发展水平高的省会城市,必定是全省最大的受益者。
当前,影响中国城市发展的最大掣肘,就是建设用地被严格控制,这不仅带来了高房价,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承载力。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真正缺的不是土地,而是建设用地,这些城市对外来人口有着磁铁般的吸引力,但因为建设用地紧缺,都设定了人口控制目标,将各种人才和产业拒之门外。
一旦土地审批权下放,这些城市的建设用地有望大幅增加,从而盖更多的商品房、写字楼、工业园区,获得更多的卖地收入和税收收入,以及容纳更多的人口和产业,让城市持续繁荣。
更重要的是,如果建设用地能够大幅增加,这对平抑房价是大有好处的。这意味着,未来中国的大城市,有望在经济发展和房价平稳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有效避免高房价对人才和产业的挤出效应。
在此意义上,土地新政实施之后,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发展机遇只会更多,特别是在基本农田审批权上优先试点的8个省市,更是好上加好:京沪津渝,以及广东广州、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等8个城市将被委以重任。
当然,广东深圳、江苏苏州、浙江宁波这三个经济大市也是赢家,尤其是先行示范区深圳,受到的政策倾斜肯定不会比省城少。
3.
土地是经济发展最底层的要素资源,中央把这个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政府,传递了央地关系重够这个强烈的信号。其实,这个信号从去年开始已经在释放了。
2019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一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便直指央地关系。
这份改革方案的内容主要有三条:
一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消费税以后要全部交给地方了。
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三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简单来说,占全国税收最大头的增值税分成比例变了,从以前的央地75%/25%分,变成央地五五分,而且消费税也要全部给地方了。
地方财政因为营改增、楼市调控减少的收入,总算在一定程度上被弥补了。
显然,去年调整的是央地在税收上分成比例,这一次调整的是央地在土地审批上的权力比例,而调整的目标都是给予地方更多的放权,让地方降低对土地财政和高房价的依赖。
一个更加繁荣、更加均衡、更为多姿多彩的中国扑面而来。
4.
关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除了3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2017年国土部、住建部还联合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有13个城市纳入试点。
简单来说,这13个城市的农村集体用地,不需经过国家征地环节,可直接进入市场,但只能建设租赁住房,是落实国家租售并举的重要举措。
这项政策如果落实得好,会给城市提供大量优质的租赁住房,有效平抑大城市的高房租效应,让更多的年轻人可到大城市容身。
当然,如何在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比较考验地方政府和发展商的,之前就有传言称因为利润低,万科放弃了深圳的城中村改造计划。看来,如何做好租售并举还需要多多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