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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诗丛第9季:8个人8首诗
朱庆和是写小说的,他的诗也很好。杨黎曾说,小说是一首长诗,诗歌是一个短篇小说。朱庆和这首诗正好印证了杨黎的观点。我很怀疑,朱庆和就是直接将他的小说情节贴过来,分行,然后就成了一首诗。这的确是一首很好的诗。“我”是一个穷青年,走很远的路去看妹妹,妹妹做了富贵人家的丫鬟,她已不认识“我”这个哥哥,故事最后,“我”睡在城外的草垛里。这些就是小说。朱庆和很知道一点,在小说情节后面,他很自然飞出的那句“怀抱星空”,一下子就让小说变成了诗。厉害,这个要赞的,何况他还给诗取了一个后现代的名字,忧伤不值半文钱。这个走那么远的路去看妹妹的穷小伙,深夜躺在草垛上的那一份忧伤,他不说,我可以揣摩,好无助,也好无奈。
我发现我其实是很喜欢冲击力的,温柔的冲击,或者狠命的冲击,反正要有冲击,来自语言的,我最怕什么都没有的感觉。语言它该是有力量的东西,哪怕是温柔的力量,撕裂的力量,都可以。表扬卖肉的那个张军,就很有冲击力,我喜欢,这个李婵娟也很有冲击力,她用女诗人特有的语言,冲击了我一次。当然,要读懂这首诗,必须是武汉人,还必须是武汉肺炎杀人正猛的时候,侥幸活命的人,比如李婵娟。在我看来,诗人必定是悲悯之人,没有这点善性,其诗也没什么看头。李婵娟正好是一个善良的诗人,那么多的人死于武汉肺炎,或者正在死去,眼见着那么多的人很无助的死去,李婵娟的恐惧和悲悯聚集在一起,才写得出这么好的一句诗:如果一个死人占据一个字/一首诗将血流成河。
李黎也是写小说的,还是站在诗的对面看诗的人。但他写的这首诗,我却深以为然。李黎说他对诗人感兴趣,对诗不感兴趣,只对自己写诗有些兴趣,那么,他对诗自然有自己的看法。这首《不假思索》我理解为就是李黎想说的诗歌感觉。这首诗很有异质感,看上去仿佛就是一堆废话,但它道出了诗的特质,写诗,那就是一挥而就,一气呵成,不要搞得长麻吊线,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不假思索,灵感一闪写出来的诗,读起来都不差,那些捻断几根胡须,刻意雕琢出来的诗,常常有疏离感,原因就在气息不畅,时有梗阻。一个小说家,用他写的诗,说出了写诗的真谛。
这个声称如果不写作,就做妓女的诗一,肯定从杜拉斯那里继承了先锋基因,她可以让上帝躺在刚换下来的血淋淋的卫生巾里,这很有点出人意表,惊世骇俗,不过必须承认,这种异常气质和思维,是自由的天才才有。一般来说,这类诗人有神经质,还有自虐意识,所以她才会在剪脚趾甲的时候,干掉两块肉,与众不同的是,她居然还享受痛并快乐的臆想。非诗人,难以理解,只会说这神经病女人,他们自然不知道,不神,不诗。本该是血淋淋的诗,诗一却写出了浪声意趣,实在非常人所为。
卜鹿卜鹿在写一组土地随意诗,这是72号,园子随意。卜鹿卜鹿就是那种单纯的诗人,种地,写诗,做小饰物,还画画,写字。不惟如此,她还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也因此,我才懂得了她这首诗的好。诗根植于心,成为一种信仰,一如种地成为一种生活,随意的栽种,也让它们随意生长,卜鹿卜鹿深信,无论怎样,那都是大地的恩赐,神的恩赐。这种心境很随意,就像她写诗,也是很随意的,恰好就是这种随意为之的写诗,在我读来,却能怦然心动,在那一瞬,刚好跟她的神,那位恩赐者眼神相对。
我读黄郑洁的“有一次”系列,知道这个小诗人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写诗了。不管是由于真的很懂诗,还是出于对诗的感觉,黄郑洁都算是入诗道的人,他的诗不是观念写作,只在意于感受,还是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男孩的独有感受,直接,简单,真诚,却有无厘头气质,一种冒傻气的可爱。喜欢周星驰电影的人如我,就会喜欢黄郑洁的诗。要是认真读了这首诗,那么你就该很清楚,后面的那一拐,很有乌青气质,这是天才灵感的闪现,就是这么真,也这么傻。
沈子渝一直在写一个系列,叫恢复。读这个系列,我就知道沈子渝完全就是将生活和诗融合在一起了,生活即是诗,诗即是生活。所以,她的诗,是整个系列的感觉非常好,读起来舒服,不是说哪一首诗的好得不得了。我很认同她主张的一点,“纯洁的写诗,纯洁的做爱”,心思纯,诗也就纯,这类诗歌的感觉,不是成天混迹于社会,琢磨人际关系,左右逢源,长袖善舞那类人写得出来的。所以,被人称作“傻子”的诗人,才写得出这么单纯可爱的诗。
心地荒凉的诗我读了一些,印象深刻的就有这一首。可能有人以为心地荒凉写诗很随性,噼里啪啦乱写一气,其实不然。他这首诗读起来很顺畅,一口气拉下来,好像随意而为一样,但细细一想,暗地里很明显,这是一首从题目到内容都构思严谨的诗作,题目点明了生命的最终本质,一切归于寂静,任何喧闹最后,都是沉寂。那么,诗里叙述的人搞出的那么多动静声响,都是为了从反面映衬一个事实:后来,一切都不吭声了。那个平常被我们忽略的无声无息的寂静,才是最后的统治者,也是最强大的统治者,谁都没有它厉害,一想起这些,自然心生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