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吕先三案:戳穿“套路罪”的那些套路
这是吕先三律师的第二个小孩“二宝”,今年3岁,他还有一个7岁的哥哥。他们的泪水,令人不忍直视。
以下展示了,他们的爸爸,明明是正常的代理借贷诉讼,如何被按照编好的剧本人设,贴上一张诈骗犯的画皮,重判12年。
通过深入阅卷,辩护律师发现,吕先三案堪称“套路罪”的经典注脚。为了将案件做成,办案人员编好剧本再找主角,将一个民事律师的正常代理行为炮制成犯罪过程。全案贯穿套路和画皮之术,审讯录像触目惊心。甚至于,本案主犯邵柏春在上诉状中控诉,办案警察以关灯殴打、强迫观看黄色录像等方式刑讯逼供,逼迫其咬律师,指控吕先三参与犯罪。
苛政猛于虎,“套路罪”甚于套路贷。
我们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一个有风险的社会,没有人是孤岛,你总要与他人产生联系,你无法保证所有与你联系的人都不是罪犯,无论你是律师、还是厨师;是司机还是司仪;是法官还是警官,你都可能不知不觉中,为罪犯服务过。
“套路罪”的恐怖在于,可以把社会之网的任何节点都变成罪犯。
丧钟为谁而鸣?为这走在街市上的红男绿女。下一个被“套路罪”拎出温柔富贵乡,踢进冰冷监牢的,会不会,就是你?
——吕先三的辩护律师
“套路罪”第1套
审 律 师
连续审讯33小时,急于让吕自污,录像触目惊心“套路罪”第2套
编 剧 本
通过胁迫、引诱,让证人“咬”律师
【解说】录像中,梅泉说“啥都没听到”,笔录记录的却是“听到吕提议教授作假”,假笔录成了一审判决律师有罪的证据。
罚站37分钟!
录像无打字,笔录提前编好!
* 在上诉状中,梅泉说“许多笔录是公安提前写好让我签字的......如果不签字就立马关押我”
*梅泉的笔录
*判决引用梅泉的笔录
“套路罪”第3套
选 主 角
那个被选中的主角就是——吕先三
【解说】除了吕先三,还有另外8位律师代理邵柏春夫妻的民事案子。吕是在安徽六安市的小所注册,在省会合肥执业,收费便宜;而其他律师,或是北京、或是合肥、或是政府法律顾问。选谁做主角,只是领导或者下面操作。
序号 | 受害人 | 套路贷手法 | 代理律师 | ||||
更改利率、认定还款为利息非本金 | 指定其他还款账户,后拒绝承认 | 诱骗重签借条,虚增债务 | 制造虚假流水,以他人名义虚列债务 | 隐瞒还款事实,提起诉讼 | |||
1 | 李林琳 | ✓ | ✓ | ✓ | 陈XX(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 | ||
2 | 王正国 | ✓ | ✓ | 倪XX、余X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 |||
3 | 唐志春 | ✓ | ✓ | ✓ | 李XX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
4 | 许春林 | ✓ | ✓ | ✓ | ✓ | 张XX(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 |
5 | 王宗元 | ✓ | ✓ | ✓ | 张XX、周XX (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 ||
6 | 李光建 | ✓ | ✓ | ✓ | ✓ | ✓ | 吕先三(安徽天爱律师事务所) 葛XX(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
“套路罪”第4套
学 上 海
安微首例套路贷,咋能没有“军师”?
【解说】上海的案子,判决律师参与套路贷。因为是安徽首例,所以也要设计“军师”角色?但与上海案件不同,早在吕先三2014年4月介入诉讼前,邵夫妻已经大量使用虚增本金、虚假流水等套路,事实上,他们夫妻已经无师自通,完全不用吕先三谋划。
序号 | 起诉/立案时间 | 被告 | 诉讼标的 | 套路贷手法 |
1 | 2012年2月3日 | 李林琳 | 200万本息 | 虚增本金、假流水、假诉讼 |
2 | 2013年10月22日 | 王宗元等 | 100万本息 | 重签借条、虚增债务、假流水、假诉讼 |
3 | 2013年10月23日 | 王宗元等 | 241.6万本息 | |
4 | 2013年10月23日 | 王宗元等 | 80万本息 |
“套路罪”第5套
画 皮 术
画一张魔鬼的皮,贴在你脸上,你就成了鬼
【解说】明明是正常代理,民事诉讼客观证据根本看不出律师策划参与犯罪,却通过胁迫诱导证人“咬”律师。画一张魔鬼的皮,贴在你脸上,你就成了鬼。
画皮
一审判决贴在吕先三身上的三宗罪
1、提议和指导邵柏春夫妻作假证;
2、交待当事人说假话;
3、发表假代理意见。
本质
吕先三是正常代理
吕代理的8个案子,核心争议是,邵柏春是否委托他人代收还款。
律师主张,证据不足,代收款不成立。法官也这么判,但根据同样证据规则,还给第三方的钱,也原路返回,回到原点,各方都不受损。法官没错,律师也没错。(详见辩护词)
事后刑事调查介入,发现新证据,但不能据此事后诸葛亮,指责律师犯罪。
事实
律师和民事法官都被蒙蔽
民事证据形成于吕先三2014年4月介入之前。
律师和民事法官都被蒙蔽,无法从证据中看出套路贷。
事后刑事调查介入,才揭开面纱。
刑事认定:虚假流水!
刑事认定:改变利率!
刑事认定:虚假借条!
画皮术01
时空穿梭
【解说】请注意,你们排的戏穿帮了。证人王仁芳根本没出庭,却指证律师当庭说假话!且被刑事判决作为律师犯罪的证据!
*先看刑事判决——
*再看民事案件的开庭笔录——
画皮术02
莫 须 有
【解说】证人的猜测,居然成了刑事判决书的有罪证据。
*王仁芳的猜测
(“每年要给吕律师一百多万”也是假的,完全不实)
*窦昌明的猜测
画皮术03
编 假 话
【解说】徐维艮早在2014年就跟民事法官撒过慌,说收到的钱是还给自己的;却指证律师2015年教她撒谎,且被刑事判决采纳。
*先看刑事判决引用的徐维艮的话——
*再看民事案件中徐维艮的笔录——
画皮术04
如你所说
【解说】录像显示,警察说的话,证人根本没说,却被记在证人名下,然后进入刑事判决书,变成律师有罪的证据。正应了那句话——“以上笔录我看过,跟你说的一样”。
*录像中警察说为胜诉
*却记在邵柏春名下
*被刑事判决引为律师的罪证
画皮术05
颠倒黑白
【解说】录像中梅泉没说律师在场,笔录中却成了律师也在场参与作假。实在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录像中,梅泉明明说“不知道”
*笔录中,却记成了梅泉说“吕先三也在场”
画皮术06
有中变无
【解说】警察曾抓李光建,怀疑李光建与邵柏春串通诈骗担保人,以免除自己债务。但这不符合现有剧本中李光建“被害人”的人设。且无法解释,如果是“套路贷”的一部分,为何没人指证吕先三参与。故此份说明在刑事判决中只字未提。
*警察对李光建说:你态度不端正,你罪名绝对比邵柏春他们还多一条!
*李光建的说明一
*李光建的说明二
*判决回避了邵柏春的说明
画皮术07
黄色录像
【解说】邵柏春在上诉状中称,办案人员强迫其观看黄色录像,逼迫其咬律师。
“套路罪”第6套
搞 到 位
副省长没说抓律师,下面立功心切
【解说】律师犯罪证据站不住脚,最初取保,三次不批捕,扫黑除恶扩大化后起诉、逮捕、重判12年。
公
副省长两次批示
【解说】副省长两次批示,查深挖透,几时说过“必须抓律师”?
检
检察院三次不批捕
【解说】检察院对律师三次不批捕,仅有邵柏春的指证,但被公安以不利于扫黑除恶投诉,检察院顶不住,最后诉至法院
法
法官“政治站位”
【解说】法官要求政治站位,起诉后,法院将吕逮捕
剧本
未完待续
“套路罪”可吞噬任何人,下一个是谁?
【解说】监察委最初留置邵柏春、徐维琴,“积极检举揭发公职人员”。警察说,其他律师也有问题,法官也有问题。这事儿,还没完呢!
(本文由吕先三案辩护律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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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与呼”
为生命而辩-为公正而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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