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冯波案:8月7日来宾中院,法庭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题:《冯波:审判长在上午8点55分,就宣告我的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由我自行辩护》
今天上午,总算在来宾市看守所会见上了冯波。我将8月7日开庭当日庭外的情况向冯波作了简单通报后,冯波也将当天庭审的情况对我进行了完整介绍,以下是冯波本人描述的庭审过程:
8月7日上午,冯波被带入审判法庭,进入法庭时,冯波发现辩护席上没有律师,且旁听席上自己的家人也不在场,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此时冯波专门注意了时钟,所以对时间记得非常准确,审判长宣布开庭时,是上午8时55分(通知开庭时间为上午9时)。
开庭公告及旁听座位安排
刚宣布开庭,审判长洪玉婷就对冯波宣布:因为你的辩护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所以由你自行辩护。另外,虽然你在庭前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但因为没有提出新的理由,所以合议庭予以驳回。
冯波表示:我申请你们回避,是基于新的理由……
审判长(打断冯波):你有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冯波:我有新的证据,但是我的证据在辩护律师那里,他们还没有到庭。现在只是8点57分(冯波称,自己当时再次关注了法庭内显示的时间,因为当时自己最后的“救命稻草”就是时间),你就说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但是现在连9点都没到。你们通知的开庭时间是九点。
审判长:那就视为你没有新的证据,现在进入法庭辩论,由你发表辩论意见。
冯波:我的辩护律师不在场,我无法发表辩论意见,我要求我的律师到场。
审判长:现在由出庭检察员发表意见。
(检察员随后开始念检察意见,持续时间大约为几分钟。)
审判长:冯波,你有没有新的补充意见?
冯波:如果我的律师不在场,我无法发表任何意见。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进入最后陈述环节。
冯波:我希望我的律师在场。
随后,审判长直接宣布:庭审结束。此时冯波再次看了时间,为9时15分左右。
如果冯波的描述准确,此时也就是我和刘长两位辩护律师仍在安检处等待法官助理上楼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是否能够带电脑问题的时间。我们系在9时25分左右,才被法警告知庭审已经结束。
冯波说,审判长宣告庭审结束后,随后即让法警将其押解回看守所,但在回看守所的路上,押解人员突然接到法院电话,说要把冯波带回法院,于是押解车辆又开回了法院。车辆开回法院门口时,冯波恰好看到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以及其他旁听人员正在门口。
冯波的母亲和妻子
两位律师被迫脱鞋接受安检
回到法院内,合议庭成员要求冯波签署庭审笔录,冯波专门在笔录中注明了审判长在8时55分即宣布开庭、且同时宣布律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签完笔录,冯波仍被要求在法院等待,一直等到中午一点,冯波表示自己身体不适,头晕恶心,希望回看守所休息,工作人员让医生给冯波检查身体后,仍未让其离开,只是告诉冯波:合议庭下午要对你进行提问,你等一下。
三个小时后,也就是下午四点多,审判员潘演带着书记员对冯波称:合议庭要问你几个问题。
冯波表示:你如果要对我提问,为什么不直接在庭审中对我提问?
潘演表示:这是讯问程序,合议庭想要问你的时,你对刘强有无举报?你在桂林雁山法院有熟悉的法官吗?你跟王军熟悉吗,跟陈信保熟悉吗?
冯波仍表示:我是无罪的。没有律师在场,我拒绝回答你任何问题,且你问的所有问题,此前检察院都问过我。
随后,法院在下午六点左右,才将冯波送回看守所。从上午到法院,一直到最终离开法院,冯波在来宾中院总共等待了九个多小时。
我向冯波介绍完庭外情况后,冯波表示:了解到律师同行和各界朋友对于这个案件的关注,特别感动。
冯波说:我刚刚被拉到法庭,且发现法庭上既没有辩护律师,也没有自己的母亲和妻子的时候,是非常无助的,但是了解到大家都关注支持这个案件,我觉得我已经不怕了。有你们跟我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了。即便这个风波将来风平浪静,我也知道一直有人在关心我,我现在的心情是很安稳的。你们让我相信,天地有正气,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公众面前,任何丑恶的东西都是可以显形的。
冯波还说:在法院门口看到自己的母亲和妻子后,自己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因为至少知道她们是安全的。当时冯波也瞬间明白了,一定不是自己的亲人和辩护律师拒绝进入法院,一定是他们被拦在了法院之外。
冯波的母亲坐在法院门口
随后,冯波让我对自己的母亲和妻子转达:感谢她们,我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多,对我精神支持最大的,就是我的母亲和妻子。对于我的母亲,她快80岁了,还要为我的事情劳累奔波。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对于我的妻子,人家看守所有很多人都在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是我们不是同林鸟,我们是同命鸟。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说到这些时,冯波没有忍住,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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