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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阳泉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的
紧急通知
本月15号、16号两天,我市已经出现两个臭氧重度污染天,不仅影响我市重污染天气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而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分析研判,未来几天仍将出现臭氧中度或重度污染。经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6月18日0时-6月22日24时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严格执行《阳泉市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各类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浓度达到限制指标要求。
家具制造、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铸造、工业涂装等行业企业涉VOCs工序停止生产。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按照《山西省2022-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指导意见》严格执行错峰停产要求。
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日排放量同比2021年6月日均值降低40%,二氧化硫同比降低60%。煤层气发电行业企业排放浓度控制在200(高浓度)、300(低浓度)毫克/立方米以下(基准氧含量体积百分数为5),0时至8时压低到200毫克/立方米。建材行业生产负荷降至85%以内,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剔除重污染应急和臭氧管控阶段)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定。
对采用活性炭吸附-移动催化燃烧脱附工艺治理技术,且本季度未完成再生的企业,6月20日前完成一轮再生,再生脱附在夜间完成。使用活性炭处理工艺,且2022年5月以来未更换过活性炭的企业,6月20日前更换一次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移动源管理措施
除应急抢险、专项作业、保障民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运输、垃圾清运)等车外,停止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
交警部门围绕重点区域进行车辆分流、优化车辆行驶路线,加强高峰时段指挥疏导,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加强市内短倒车辆运输管控;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大宗货物车辆运输频次减少20%。
除应急抢险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要严格落实高排放禁用区有关规定,严格禁止冒黑烟、无环保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建筑工地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渣土车辆运输。矸山黄土运输车辆停止运输。
三、各类施工管控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室外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做好苫盖,同时可通过喷洒抑尘剂等方式进行抑尘降尘作业。
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户外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
四、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加大加油站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油气、油品管控。延长油品装卸和运输错峰时间,每日10时至17时,油品销售单位和储油库停止油品装卸和运输作业。
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
除使用 RTO、RCO、CO 等高效处理设施的汽修厂(4S 店)外,汽修厂(4S 店)停止调漆、喷烤漆、烘干和晾干作业。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2年6月17日
采编丨阳泉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泉东
监制丨路文
责编丨廉赟
统筹丨白洋
编辑丨张洁
审核丨刘翠仙 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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