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阳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阳泉市第五次
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阳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区普查机构举报。
阳泉市经普办举报电话:0353—2293663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阳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
来源丨阳泉日报
监制丨任昊
责编丨荆倩
统筹丨白洋
编辑丨毛若楠
审核丨苑金龙 李刚
推荐阅读
版权声明
阳泉日报社所属《阳泉日报》、《阳泉晚报》、阳泉新闻网和新媒体平台享有版权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使用须取得阳泉日报社的授权,注明作者及出处,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及转载内容的,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单位无关,侵权请联系删除。了解更多时政类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阳泉新闻”、“阳泉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