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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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禄丰市妇幼保健院是隶属于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妇幼健康、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决定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2022年禄丰市妇幼保健院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3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人、医学影像学(技术)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应聘。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禄丰市金山镇官场社区惠民路285号702室)。
3.报名要求: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持《禄丰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简历、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交报名点)、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联系电话: 0878-4141645。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方式:根据报名情况设定考试考核方式,如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以上,则采取综合理论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考核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地点:禄丰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禄丰市金山镇官场社区惠民路285号703室)。
4.考试考核内容
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办理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试用科室组织考核,考核合格报请院长办公会讨论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四、待遇
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禄丰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禄丰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2月23日
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自主向社会招聘卫生等人才1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6人(助理医师2人)、麻醉学2人、医学影像学2人、口腔医学2人、护理学7人(详见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等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5.本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填写《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初审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不得重复报名应聘。
(二)笔试考核
1.笔试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据通知适时组织。
2.笔试地点: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
3.笔试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方针政策、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由医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笔试成绩占30%。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3天内组织,具体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
3.面试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评委向应聘人员提问,主要考核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占70%。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三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用人,人员档案委托禄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医院违约金。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事项,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欢迎您的加入!
医院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东路099号
报名地址: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何老师(0878-4130257)
来源:禄丰市妇幼保健院 禄丰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