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揭秘 | 非法传销骗局匀加速伪造刊物再添新证!

2016-05-28 来自防骗大数据 防骗大数据


防骗大数据后台接到粉丝(小百灵)举报,传销骗局匀加速伪造刊物再添新证!我们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这次我们掌握了确凿了证据,为了欺骗大众混淆视听,伪造刊物,冒用其他杂志刊号,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国家主席照片为其镀金,其行为已经到丧心病狂地步,今天我们一点点来扒开它的遮羞布!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h1306d1a1f8&width=500&height=375&auto=0


我们来一步一步解析这伪造刊物的真面目!封面还是一如既往的冒用国家领导人头像照片。



非官方杂志是不能取名中国梦的,而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领导人的照片未经审批是不能使用于出版物、宣传品。


即使是这么拙劣的排版,这些老一辈人还是容易上当受骗。只要挂着中央、中国、共党的字眼,都选择愚昧地相信。这也是为什么传销骗局匀加速胆大妄为屡试不爽的原因。有愚民自然为其买单。


再来看看内页,图中圆圈位置。就联络方式等逐一核实验证,一辩真伪!



官方网址:www.gjsh.com.cn www.chinamengqq.com

电子邮件: gjswxh@126.com 1918958980@qq.com

国际标准刊号:ISSN2072-7194

全球服务热线:400-8765-788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所谓的官方网址:www.gjsh.com.cn,网站看上去还蛮正规的嘛~你一定是这样想,不过要告诉你的是,错!接着往下看!



我们来进一步扒掉它!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ICP管理系统查询,得到的结果依然是: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也就是说这是非法网站!




而我们进行反查该域名的记录得到了以下内容:



得到122254526@qq.com,搜索了一下QQ,地址竟然是河南郑州。



第一个网站已经判定为非法网站!再即将深扒第二个网站时,我们又发现了一个精彩的画面!在其网站下方,有个友情链接。



这个链接的地址是:http://www.i1515.com ,传销骗局匀加速之前所用 1525125.com 与 i1515.com 域名极其相似,它们所取名字都是“易物”=“15”的谐音。而i1515.com就是央视曝光的“易物天下”骗局中的网站。



我们来回顾下央视曝光易物天下骗局的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u01778utvdj&width=500&height=375&auto=0

易物天下 与 匀易天下 的logo 也如出一辙。至于它们俩之间的关系嘛,难道还在睁眼说瞎话,还说没有?好好品品!





接下来我们继续扒,第二个网址:www.chinamengqq.com ,字面上理解为拆那盟QQ,这名取的太不专业了!而这个域名同样没有备案,我们来看看其页面。



竟然无法访问?那么,这个第二个网址以搞笑的方式乌龙收场。




接下来是电子邮件gjswxh@126.com,1918958980@qq.com,一个“大牌”的杂志不使用自己集团邮局,而使用免费126邮箱和私人QQ邮箱,这本身就很耐人寻味。通过搜索QQ,得到的信息如下:



第一个网站的QQ是122254526,而这个的是1918958980,两个都是河南郑州,而这传销匀加速又与河南有着解不开的关系。




接下来我们深扒的是刊号!其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2072-7194,我们通过ISSN中国国家中心(http://www.nlc.gov.cn/newissn/cxissn/)进行查询,并未查到相关结果,而ISSN.ORG也同样无结果,那么可以肯定,这又是虚假刊号。


据了解此前未更新时的刊号ISSN1004-8146是冒用《中国资本》的刊号,又是一项罪名。而在(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WQZG201605021.htm)中,《中国外资》 2016年05期已经做出严正声明!





接下来就要说说这个全球服务热线了,号码为:400-8765-788,这个电话在访问第一个网址的时候已经有显示,不过是 www.gjsh.com.cn 这个网站的电话罢了。



正常来说这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他们就是使用的同一个电话号码,而这也更加证明其违法性。造假成性,拦都拦不住!


网址未备案、冒用其他正规杂志刊号、未审批擅自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作为宣传,简直无法无天,为敛财丧心病狂,违反法律顶风作案!其心可诛!



非法出版物在法律上的刑法判定:

(来源:法律快车 http://www.lawtime.cn/info/xingfa/feifajingyingzui/20150316/3315556.html)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好了,通过今天的深扒,你又有了哪些见解呢?欢迎留言参与!


感谢名单:

防骗大数据粉丝(小百灵)、反传网友(喵)、反传联盟、微商打假团以及一切理性的会独立思考的粉丝们!



本文原创,防骗大数据(老司机)编辑
【遵守CC协议,转载需注明来源】


🔥特别关注


🔥崩盘跑路


🔥传销曝光


🔥防骗科普



您好!我们是防骗大数据,防骗云数据库,揭秘网上各类骗局、防骗支招、谣言破解、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智商、被骗案例列举引以为戒。

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愿我们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网络社会秩序。


官网:www.fpdata.cc

邮箱:jubao@fpdata.cc

微信号:防骗大数据

ID:FPData


转发,传递正能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