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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学说文体】读《文体明辨序说》二书献疑

吴承学 中国文体 2022-11-07

文/吴承学



一、关于《文章辨体》与《文体明辨》


明代有两部与文体学相关的著名文章总集,即吴讷(1372—1457)的《文章辨体》与徐师曾(1517?—1580)的《文体明辨》。这两部总集都是依体分类而选文的,他们的影响主要不在于其所选之文,而在于它们在每体之前的文体小序。


《文章辨体》的版本,常见的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据吉林省图书馆藏明天顺八年刻本影印,收入集部第291册。另有《续修四库全书》本,内集据北京大学图书馆、外集据北京图书馆藏明天顺八年刻本影印,收在第1602册中。“存目”与“续集”两种虽皆标“天顺八年刻本”,但实不同。两书各有漫漶处,可以互校。续修四库本的可辨度更高些,但也有一些问题,如把原版《文章辨体》卷49之11页误拼成第29卷11页(见第1602册,第651页)。


《文体明辨》编成于隆庆四年(1570),徐师曾《文体明辨》自序写于万历元年(1573年),所以此书的印行当在1573年或稍后。据《中国善本书目》,《文体明辨》主要存世版本有:明万历游榕铜活字印本、明万历十九年赵梦麟刻本、明抄本、明崇祯十三年(1640)沈芬沈骐笺刻本等。现在该书最易见本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310—312册),它是据北京大学图书馆所存万历年间“归安少溪茅干健夫校正、闽建阳游榕制活板印行”本影印的。



这两部书的小序部分,明清以来颇受重视,多被引用采录。吴讷的《文章辨体》的小序部分还被视为优秀作品,为一些文章总集如明代程敏政《明文衡》所收录,这是很少见的。《文体明辨》甚至在海外都产生影响。日本元禄七年(1694)就有人把《文体明辨》小序部分专门辑出,名曰《文体明辨粹钞》上下两卷。(见图一)这似乎是最早把此书的小序辑录出来独立成书的,开《文章辨体序说》与《文体明辨序说》体例之先河。早稻田大学图书馆藏日本元禄七年(1694)博文堂刊本《文体明辩粹抄跋》谓其小序:“始辨其体,终录其文,使人开卷一读,而知有格式,实后学之指南而艺苑之宝玉也。”。该跋语未标作者名。按前揭宽文元年(1661)本《文体明辩粹抄》二卷,乃目前可考最早《文体明辩粹抄》本,注明是野间静轩抄。元禄七年本盖是宽文元年本之重刊。该跋语称:“不佞抄缀此书而便考览,……乃叙梗概而以书诸卷尾云。”可见是抄者自跋。我们因此推测《文体明辩粹抄》跋语是野间静轩作。野间静轩是野间三竹号,其家世为江户前期幕府医官,本人亦为儒医,善文,富藏书,编撰有《群方类稿》、《古今逸士伝》、《望海录》、《俗语录》等。

1962年,于北山、罗根泽先生分别从《文章辨体》与《文体明辨》抽录出其中论文体的内容,校点而成《文章辨体序说》与《文体明辨序说》,两书合集出版。该书出版至今已整整50年,影响极大,成为文体学研究最重要、最基础的文献之一。而吴讷《文章辨体》与徐师曾《文体明辨》两本书在当代学界之流传与影响,很大程度得力于《文章辨体序说》与《文体明辨序说》。



1982年,我读研究生时,就购了这本书,当时书价0.62元。屈指而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三十年了。它是引领我走入中国文体学研究的主要入门书籍,也是我案头必备、时时翻检之书,我对于、罗二先生充满敬意与感激。正因为喜欢这本书,读得较多,较认真,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一些想法,虽为吹毛求疵,意在锦上添花。献疑数则,不敢自是,希望向前辈与同行请教。


二、关于《文体明辨序说》二书的书名


中国古代分体编次的文章总集在其目录、序例、卷首或每体之前附有简述该文体渊源流变以及体制的小序或题解,是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文体学研究形式或者可称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特殊文体。事实上,古人对这种形式并没有统一的名称。


近几十年来,学术界习惯把文章总集的文体小序称之为“序说”。这种名称是出于《文章辨体序说》与《文体明辨序说》这两部书的。这两书书名,是校点者自拟的。“序说”二字,也是校点者加上的。


那么,明清人是如何称呼这种被今人命名为“序说”的批评形式呢?现在根据各种材料,可以肯定,无论是当时的总集编纂者、读者还是目录学家,都称《文章辨体》文体小序为“序题”,而非“序说”。


吴讷在《文章辨体·凡例》中谈到该书:“始于古歌谣辞,终于祭文,每体自为一类,各以时世为先后,共为五十卷。仍采先儒成说,足以鄙意,著为序题。录于每类之首,庶几少见制作之意云。”(见图二)吴讷这里明确地说,他在前人基础上,加上补充而“著为序题”。吴讷在《文章辨体》卷十三《柏梁诗》一诗的按语中也提到关于此诗:“说见‘序题’”。即关于《柏梁诗》在“序题”中已有论及。查“七言”一体的序题首句即:“世传七言起于汉武《柏梁台》体。”这也是吴讷再次确称这部分论文体文字为“序题”的明证。


为此书作序者亦称此形式为“序题”。明人彭时《文章辨体序》也称:“‘辨体’云者,每体自为一类,每类各著序题。”其他著作编纂者亦称文体小序为“序题”。明人程敏政《明文衡》卷56“杂著”特收《文章辨体序题》。另外,明代唐顺之《荆川稗编》卷75“文艺”四收录《文章辩体序题》。当时作家对此也称为“序题”。明代叶盛《菉竹堂稿》卷8《书<文章辨体>后》:“《文章辨体》……吴思庵先生之所编也。始于古歌謡辞,终于祭文。每体自为一类,各以时世为先后,每类有序题,略叙制作之意。”目录学家也称为“序题”。清人范邦甸《天一阁书目》卷四之三集部:《古文辨体》50卷外集5卷:“明海虞吴讷编辑……名曰《文章辨体》。每体自为一类,每类各著序题,原著作之意而辨析精确。一本于先儒成说,使数千载之文体正变高下,一览可以具见。”

以上诸例可证,无论是当时作者还是论者、目录学家,都称《文章辨体》的这种形式为“序题”。


本人认为,于北山、罗根泽先生对“序说”的命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对自己整理的书籍是可以自行命名的。但是,如果本着尊古存古之意,尽量保持古书的原始语境,按名从主人的惯例,则文章总集中此类文体小序,似以采用作者之自名即“序题”为好些。



三、关于《文章辨体凡例》校点


《文体明辨序说》第九页《文章辨体凡例》首则云:


文辞以体制为先。古文类集今行世者,惟梁昭明《文选》六十卷、姚铉《唐文粹》一百卷、东莱《宋文鉴》一百五十卷,西山前后《文章正宗》四十四卷、苏伯修《元文类》七十卷为备。然《文粹》、《文鉴》、《文类》惟载一代之作;《文选》编次无序,……不足为法。独《文章正宗》义例精密,……然每类之中,众体并出,欲识体而卒难寻考。故今所编,始于古歌谣辞,终于祭文,每类自为一类,各以时世为先后,共为五十卷。仍宋先儒成说,足以鄙意,著为序题,录于每类之首,庶几少见制作之意云。




近年出版的《历代文话》第2册第1587页,所校此则亦完全相同。此则凡例中,“每类自为一类”句语意不通,今复校原版(见图二),此句应为“每体自为一类”,为校点者一时笔误所致。


“仍宋先儒成说”一句,校点者在“宋”字之下,特加一横线,表示时代,即宋代。语意似乎可以理解,“宋先儒成说”可以理解为上文所提到的真德秀的“《文章正宗》义例精密”,但是,从文气来看,“仍宋先儒成说”一语,缺少一动词,似不成语。而且,徐师曾所说的“先儒成说”见于“序题”,而序题所引用,含历代文体学之史料,内容甚广泛,绝非仅引“宋先儒”之成说,故甚为可疑。


今再核校《文章辨体》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和《续修四库全书》本,则此语应为“仍采先儒成说”(见图二)。“采”字因迹模糊,形近而被误读为“宋”,导致释读困难甚至对原意引起误解。


四、关于“制诰三公”


《文体明辨序说》第114页“制”:


按颜师古云:“天子之言,一曰制书,谓为制度之命也。”蔡邕云:“其文曰制,诰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土,迁书,文亦如之。其徵为九卿,若迁京师近官,则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无姓。”此汉之制也。(第114页)


徐师曾所引蔡邕语见《独断》卷上。蔡邕这段话历来多有误解。如郝经《续后汉书》卷六十六上上引此文,“蔡邕《独断》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又清代《御定渊鉴类函》卷一百九十七“制诏”条亦如此断句。然至“其文曰制诏”而止,这样断句最明显的错误就是后面“三公”一词被遗落了。


《文体明辨序说》则把蔡邕的话断为:“其文曰制,诰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粗粗看起来,“其文曰制”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种文体就叫制。“诰三公”一句,字面上看也是合理的。但是,这样断句是把“文”理解为文体。而在这个语境里“文”其实不是指文体,而是指其文章开头的内容。


《独断》对于典章制度的记载相当重视可操作的实际格式,这是它的特点。我们首先从内证来看,《独断》有类似的句子:“诏书者,诏,诰也,有三品。其文曰:‘告某官,官如故事’。”这里“其文曰”的“文”是指其文章的开头格式,而不是指文体名称。此句我们不能断为“其文曰告”。所以“其文曰:‘制诏三公’”也是一样的,是指制文的开头格式。这一句应该标为:“其文曰‘制诰三公’”。当然,如果不了解当时诏书体例的话,“制诰三公”听起来是有点别扭的。


“制诰三公”是何意思?先说“三公”,秦汉时以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合称三公。皇帝的制先通知三公,由三公去具体执行。“制诰三公”的“诰”是动词。其意是本制书下达到三公,由三公办理。这近乎现代的上级发文批示,说明此件下达到某部某人处理。

我们再看看汉代皇帝文书的例子就可以明白了。《汉书·文帝纪》,文帝即位后大赦天下,其文曰:“制诏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就是“制诰三公”的具体文本。制书当然也不一定由三公同时执行,有些也可以由三公之中的一位来执行。如《汉书·萧何传》景帝二年:“制诏御史……”。《汉书·刑法志》第三:“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


可见“制诏三公”是一种当时的公文格式,四字相连,似不宜中断。


五、对“斜冗名”的理校


《文体明辨序说》第161页“杂名诗”说:


按诗有用建除名者,有用星宿名者,有用道里名者,有用州郡县名者,有用斜冗名者,有用姓名者,有用将军名者,有用古人名者,有用宫殿屋名者,有用船车名者,有用药草树名者,有用鸟兽名者,有用卦兆相名者,古集所载,仅见数端。然推而广之,将不止此。


徐师曾在“杂名诗”中赫然列出“斜冗名”之诗。从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版本看,都相当一致,确然都是“斜冗名”。日本学者辑录的《文体明辨粹钞》也钞录作“斜冗名”。所以当代学者整理该书此段话皆按原文,如《文体明辨序说》与《历代文话》本皆为“斜冗名”。这种忠实于原文的整理,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似乎还可以做得更好。在文献释读时有些现存版本中出现文理不通之处,需要我们超越有局限的具体文本,在更宽阔的学术背景中加以梳理、研判和论断,甚至需要运用合理的学术想象力。此处“斜冗”明显不成文理,考之中国古代杂名诗,绝无“斜冗名”之诗。如果我们从更广泛的文体学文献来考察,就可以断定:“斜冗名”应为“针穴名”。《野客丛书》卷17“鸟名诗”条说:“不但鸟名也,如兽名、歌曲名、龟兆名、针穴名、将军名、宫殿名、屋名、车名、船名、树名、草名,率皆有作。”唐吴兢《乐府古题要解》卷下:“针穴名,右据医家《明堂》所载。”按“针”之繁体为“針”与“斜”相近,而“穴”字古代可书写为此亦为“冗”字的异体。此应为手民刊刻时因形近而误,而各种版本未加考辨,沿袭其误。


判断“斜冗名”为“针穴名”,并非仅仅是情理上的推测,还有更重要的内证。《文体明辨》附录卷二“斜冗名”一体所举之诗例如下:


金推五百里,日晚唱归来。车转承光殿,步上通天台。钗临曲池影,扇拂玉堂梅。先取中庭入,罢逐步廊回。下阙那早闭,人迎已复开。(《四库存目丛书》312册第534页)


此诗为梁萧绎所作,其特点便是把一些针穴名镶进诗中。唐代欧阳询《艺文类聚》卷56、明代冯惟讷《古诗纪》卷80收录此诗,都题为《针穴名诗》。此可为确证。故此处似可出校记,指出“斜冗名”应为“针穴名”之误。


此外,书中还有一些笔误。如《文章辨体序说》第49页“问对”体有“至于班固之《宾戏》、张衡之《应问》”一句话,其中“《应问》”应为“《应间》”,此乃形似而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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