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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江州区一“路霸”团伙专盯运输冻品车,敲诈勒索终落入法网

广西高院 2021-05-03


2019年4月16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茂、何某世、王某坤、岑某伟、黄某东涉嫌犯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4月11日,被告人刘某茂等四人在江州区卜寨村213省道教场屯路段驾驶一辆白色丰田轿车拦截逼停由被害人苏某强驾驶运输冻品的面包车,欲通过威胁司机苏某强联系冻品货主索要财物。过程中,面包车来不及停车撞到白色丰田轿车的左侧尾部,继而掉进道路左边的甘蔗地里。随后,刘某茂等四人持铁棍、砍刀打砸面包车,殴打苏某强。经鉴定,被害人苏某强体表两处以上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构成轻微伤,被打砸的五菱面包车市场修复价格为8604元人民币。


2018年5月2日,被告人刘某茂等五人在江州区卜寨村教场屯二级公路路段拦截逼停由被害人农某同驾驶运输冻品的小货车,然后勒令农某同将小货车开进附近路口,以不给钱就不放行的威胁方式,向农某同索要5500元人民币。直至次日凌晨3时许,农某同被迫微信转账5500元人民币后才得以驾车离开。


同年5月26日至6月12日期间,被告人刘某茂等人在江州区319省道古坡村路段、319省道陇逻屯路段分别拦截逼停由被害人范某伟驾驶运输冻品的白色五菱荣光牌面包车、由被害人黄某海驾驶运输冻品的白色单排座小货车,以不给钱就不放行的威胁方式,向范某伟索要6600元人民币、向黄某海索要8000元人民币,最终范某伟被迫微信转账6600元人民币、黄某海被迫给8000元人民币(其中微信转账7000元,现金1000元)后才得以驾车离开。


被告人刘某茂等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等手段,多次拦截逼停过路运输冻品的车辆,威胁司机索要财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


辩护人

被告人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崇左中院

作者:冯奕

编辑:阚媛

审核: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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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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