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开尊口!不要害了你在法院工作的朋友
法院人的考验
今天的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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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法院人的态度
以下这四件事免开尊口!
1
查询信息
有些人认为法院人查询信息很简单,所以经常联系法院朋友帮忙。可一旦法院朋友拒绝,友谊的小船便说翻就翻。
事实上,查询信息有严格的审批权限。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
所以,不是你的朋友不帮你,而是帮你就意味着丢掉工作,甚至坐牢!
2
打探案情
有些法院人的七大姑八大姨以为打探案情只是件小事。
事实上,全国已有不少法官因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而惹上麻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调研员、执行助理白某某(正处级),承诺帮人打探一起职务犯罪案的案情,收受了45万元;之后,他又先后拿出12万元,将打探事宜“转包”给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原行装科(财务)科长赵某。最终,委托人认为白某某“办事不力”,威胁要举报,白某某不仅退还了45万元受贿款,还被要求额外支付5万元。最终白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如果你把你的朋友当朋友,请不要害他!
3
帮人打招呼
有的人爱吹嘘自己“路子多”,身边一有人出事,就给自己的法院朋友打电话,问能不能通融。但是这样做,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姜某,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其高中同学赵某,因合同违约行为与他人产生债务纠纷,被人诉至当地法院。理亏的赵某感觉官司胜算不大,便找到姜某,请其出面协调。出于情谊方面的考虑,姜某给主审此案的法官打电话,请其在判决方面对赵某多加照顾。
后来相关人员被调查处理:姜某身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出于情谊方面的考虑,应同学要求给主审案件的法官打电话,希望作出对其同学有利的判决,显然不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而是典型的利用党员领导干部身份、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行为,对其应当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这不是“真朋友”,是“坑朋友”!
4
受人委托请客吃饭
一些人以聚会名义将法官朋友约出来,然而案件当事人也在场。
此时法官朋友若转身就走,朋友可能会说不给面子。要是不走,有的朋友会自作主张,把当事人拉过来喝酒碰杯,甚至他们表面说是自己请客,实际上是让案件当事人付钱。
法官与案件当事人私下见面本来就不被允许,接受当事人请客吃饭的性质更升一级。而且如果被案件另一方知道,会给办案法官带来数不清的麻烦,弄不好就会丢掉饭碗甚至身陷囹圄。
在法院工作不容易,做法院人的朋友,也不容易!
如果你有一个法院朋友
请别做上述这些事
如果你做了却被拒绝
请不要埋怨他
请你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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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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