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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阳集团“司法重整”或成债权人博弈场

黎佰深 涂料经 2023-04-03



从12月24日到今天的短短4天时间里,天眼查网站中显示的有关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晨阳集团)的开庭公告又增加两条记录,由77条增加至79条。


但很快,这些法律诉讼或将面临“喊停”的命运。12月26日,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水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称,其已于2020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晨阳集团重整一案,“有关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徐水区政府也很快跟进,于12月27日发布《关于晨阳集团处置工作有关进展情况的通报》,表示“经反复论证,并深入研究外地成功经验,徐水区委、区政府决定,同意并支持晨阳集团进行重整”。


头图说明:夜色中的晨阳集团总部(图片源自互联网)


至此意味着,备受业界关注的晨阳集团经营困局基本宣布了“自救”失败,转而谋求“司法重整”作最后一搏。然而对于晨阳集团的众多债权人来说,这一进展的出现可能并非当初希望看到的结果,甚至不得不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以及接受一定损失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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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自救”


与晨阳集团实施司法重整的消息同时流传的,还包括一份落款为“保定市徐水区晨阳集团司法重整工作领导小组”的《明白纸》,但并无公章。有分析指出,《明白纸》所记载内容与官方信息高度契合,因此可信度较高。


《明白纸》指出,自10月12日晨阳集团出现债务危机以来,晨阳集团一直希望通过和解和寻找战略合作伙伴的方式,有序化解债务问题,“但晨阳集团债务数量巨大,资金流向难以核查,合法债务难以甄别。同时,受大量商业纠纷和诉讼的影响,企业资金调度、生产销售等受到制约,引进战略投资者困难重重。”


坊间流传的《明白纸》


根据《涂料经》此前的跟踪报道,晨阳集团曾尝试过多种方法试图自救,包括寻求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探讨并购的可能、实施债转股谈判等等,但最终要么被否定,要么就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以致晨阳集团发动员工“自发凑集”1000万流动资金保生产,才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生产,赢得一定的缓冲时间。直到12月初,晨阳集团邀请业内媒体举办见面会时还表示:


“我们明确一点,就是我们还要以自己的振兴为中心,可以说我们不会等着谁来伸手救我们,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自我振兴,然后和别人又一个携手共进,我们并不是躺着等别人扶我们的。”


然而一个月不到,这条“自我振兴”的道路便也宣告“此路不通”。《明白纸》指出,“(广大债权人)应明白司法重整是解决晨阳问题唯一途径这个道理的”。


晨阳集团放弃自救,或许还跟董事长刘善江“到案”有关。《明白纸》还透露了官方没有公开的信息,即2020年12月25日,刘善江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作为河北卓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卓融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刘善江、乔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立案侦查,并被公安部门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明白纸》还指出,有关卓融基金的集资清偿计划,在晨阳集团司法重整方案中将会一并制定。


(有关卓融基金及其与晨阳集团的关系的更详尽信息,请参阅《晨阳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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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司法重整”


选择走“司法重整”的道路,对于晨阳集团而言多少有些不得已而为之。


所谓“司法重整”,其实是破产重组的一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而根据徐水官方的描述,晨阳集团债务数额大(但始终不给出具体数据),据信已经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加上大量商业纠纷和诉讼的不断累积,严重影响了晨阳集团的经营自救,事实上已经达到了《破产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清理债务或者重整的标准。


2020年12月7日,晨阳集团要求业内媒体举行沟通会,讲述晨阳水漆的自救思路。中为刘善江


与直接破产清算不同,实施司法重整则意味着企业确实存在财务困难,或已经发生资金链断裂等财务危机,但同时又有挽救必要和挽救可能。此时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对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进行债务清偿与营业、股权结构调整等,以使企业避免破产清算获得再生。


“其实质是利用法律的手段对企业的债务进行重整,将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比如进行改制或拍卖等。”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司法重整包括一系列程序,主要包括:


1)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同时指定管理人

3)通知债权人,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4)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

5)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

6)各表决组表决,若未获得通过则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徐水官方通告的消息,目前晨阳集团的司法重整已经获得徐水法院受理,并指定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同时徐水法院已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晨阳集团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告,要求在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申报,并定于2021年4月9日上午9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晨阳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而根据上面梳理的司法重整程序,对于晨阳集团而言,从法院作出受理裁定之日起,其最多还有9个月的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如果重整计划被否决,则意味着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恐怕是债权人和管理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最糟糕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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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疑虑仍存


尽管晨阳集团启动司法重整程序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然而对于债权人来说,事情的真相和前景依然不明朗。


根据官方信息,此次提出对晨阳集团实施重整的是昂凌新材料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简称昂凌新材)。然而在晨阳集团爆发危机以来,作为债权人的昂凌新材却未曾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显得十分神秘。


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显示,昂凌新材成立于2016年7月1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孔雀公馆第20号楼幢1单元4层402号房。股东为刘伟和李小青,各出资50%,其中刘伟为法人。其经营范围包括水性涂料、水性油墨、防水材料、金属表面处理剂、表面活性剂、化学试剂(危险品除外)、防冻液、玻璃水、涂料的销售等。


2020年9月,危机爆发前的晨阳集团参加了中国国际涂料博览会。下一年我们是否还能在行业展会上看到它的身影?


在晨阳集团的债权人当中,不乏龙蟒佰利联这样的原材料巨头,为何最终却由昂凌新材这样一家小微企业承担起晨阳集团司法重整的申请重任,难免不让人产生联想。


《涂料经》记者对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并未发现昂凌新材跟晨阳集团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但也曾有过一些交集——比如2019年6月22日举行的中国水性涂料创新与发展(雄安)论坛上,昂凌新材为协办单位之一,而晨阳集团为主协办单位之一;另外在2020年9月,在仟金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刘善江、刘建茹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中,昂凌新材跟晨阳集团同被列为被告,但由于原告撤诉,具体案由不详。


哪怕由谁发起司法重整的申请并不重要,但是还需要警惕的是司法重整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诸多弊端,比如债务人可能利用重整制度执行不力逃废债务,重整制度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影响交易安全,让债权人承担企业重整的社会成本和风险而有失公平,挽救重整企业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等等。


有分析指出,因为重整程序的启动就意味着所有债权人诉讼和要求都将被自动冻结,而原企业经营管理层可能被法院选任为重整人,继续控制企业,继续经营。如果对重整人限制经营的范围监督不力,则可能由于企业重整的公示信息的有限、企业外部的利害关系人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原企业管理层并不是真诚地想挽救债务人企业,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趁机剥离优良资产转移到法律上没有关系的暗公司,或者以获得重整资金的名义低价转让给关联企业;当重整失败转入清算程序时,还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在清算程序中逃避债务。


此外,重整制度中强制程序的中止、别除权的限制、重整债权清算的限制,虽然有助于保全债务人资产的完整性,但已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不利影响;加之重整程序的分组表达方式和股东利益的引入,在增加重整计划通过的概率同时,也削弱了债权人对债务清理的自治能力,尤其是法院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强制通过重整计划时,甚至可能排斥债权的意志,使债权人缺乏债务清偿的心理预期;如果重整失败,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债权人实际上承担了重整企业逃废债务或者重整失败的风险负担,这对债权人有失公平。


晨阳集团的厂区一角。“为前途而战,为子孙着想”一度作为晨阳水漆的励志口号


考虑到晨阳集团债权人之多,且分布的行业之广,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形成一个能够照顾各方利益且让各方信服的重整计划,这一事件的本身就存在极大的难度,接下来就要看各个债权人之间的博弈了。


“下一步,依法依规推进晨阳集团重整工作,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群众和职工合法权益。”徐水区政府在进展情况通报中如是说道。


然而一名法律博主在微博上则评论道:“网传保定徐水晨阳工贸要启动司法重整程序……依目前情况看,各位债权人要静心等待、客观面对,做最后殊死一搏争取挽回局面(的准备)。”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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