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廉洁招标有哪些“硬杠杠”?城建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告诉你!
2017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相关人员进行严厉问责。问责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对其中17名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涉案人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西安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中央企业驻陕单位的19人立案侦查,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至此,始于网络爆料的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水落石出。
据国务院通报,假冒伪劣电缆之所以能顺利进入地铁施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廉洁制度失守,招标采购环节存在内外串通,违规招标的情况。
除了内外串通,招标工作中还有哪些违规违纪行为会被公司纪委严肃查处呢?本期微信,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说一说城建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中关于廉洁招标的“硬杠杠”。
在招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予招标,或者采取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其他方式或以各种借口规避招标、直接发包的。
违反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或授权管理规定,超权限招标,违反审批程序进行招标,违反规定进行议标的。
采取公开或者暗示方式,以各种手段拒绝潜在合格投标人投标,或者选择非合格分包分供商参与投标的以及其他违反招标管理规定的行为。
与投标方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招标文件中列入歧视性、倾向性条款,或使用未公开的评标方法,有明显不公正行为的。
利用职权影响或干预招标过程和结果,或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改变中标人、中标方案的。
招标过程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2017年是公司的“项目优质履约建设年”,除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项目的优质履约同样离不开优质的分包分供商队伍。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招标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廉洁招标是在众多分包分供队伍中好中取优的重要基础。
廉洁招标离不开您的监督,如果您在招标的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违规违纪的情况,欢迎您及时向公司纪委举报。另外,如果您对廉洁招标的监督工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进行留言,也可以随时联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进行反馈。
公司的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gehb@cscec.com
举报电话:010-88082740
3月13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质疑地铁三号线电缆相关问题。
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地铁3号线所使用5种规格的由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取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部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开展了深入调查,并组织对“问题电缆”进行排查更换。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对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了通报。
(文中漫画均来源于网络)
内容来源丨纪检监察审计部 韩小勇
审核人丨葛海斌
责任编辑丨中建城建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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