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冻结2700万元或等值财产 深圳一电子公司因拖欠货款|企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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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冻结2700万元或等值财产 深圳一电子公司因拖欠货款
(图:科陆电子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近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嘉善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件,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昱辉")作为原告起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获受理。以下为公告内容节选:
当事人
原告: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寿
被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受理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
所在地:浙江省嘉善县
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浙江昱辉诉称:2015年8月28日,原被告签署《太阳能组件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多晶太阳能组件,合同总价计为7,892.95万元,货物分二期缴付,首期6MW在2015年10月10日发出,余下最迟于2015年10月20日全部发出。
2015年9月,原告在收到被告支付的预付款1,578.59万元后,即组织生产《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形成库存以确保按期履行合同,但被告迟至2016年5月才向原告发出部分的交货计划,原告据此在2016年5、6月间完成交货8MW,余下部分被告至今仍未向原告发出进一步的交货计划。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2,471.51万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208.87万元;
(3)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案件查封冻结情况
嘉善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的存款人民币2,7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据公告,科陆电子公司称将积极应诉。据科陆电子2016年上半年财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452.12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4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3.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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