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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今起办理!网友:突然多了一笔额外收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相关纳税人需要在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期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突然多了一笔额外收入



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到来 

今年你是退税还是补缴?

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个税年度汇算网上咋办理?

一文看懂↓


1


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今天就已经开始了!)


2


哪些人可以申请退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

  • 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


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

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

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依据税法规定

年度汇算不涉及


  • 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 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3


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要办?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如何办理呢?


“个人所得税”App

了解一下

第一步: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三步:点击“开始申报”,按照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此外,需要划重点提醒的是——

有应补税款的要按期缴纳哦

不然将依法追缴

并加收罚款和滞纳金

而且会影响个人信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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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魏漆琦

   校对 | 刘伟宏

   审核 | 林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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