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古有虎门销烟 今有乌什“销假”

2018-03-15 乌什零距离


这个怎么识别真假呀?我上次在商店购买的食品过期了,怎么去投诉维权呀?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解答着居民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活动现场一片热闹非凡景象,居民穿梭在人群之中这里瞧瞧、那里问问。

3月15日上午,乌什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做好消费维权带头作用,联合文广影视局、商信委、人民银行、公安局、法院、农机局、烟草局、环保局、教科局、运管局等33家消费维权成员单位,在乌什县大十字开展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和共同举办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维权指导、受理投诉咨询以及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知识,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并受理了3起投诉。

“我是个爱喝酒的人,以前去小商店买酒或者其它东西的时候,都没注意过包装、瓶盖、防伪码这些细节,今天真的是学到了好多东西,以后在生活中都能用上了,也可以用这些学到东西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政府以后多开展这些对我们老百姓能带来帮助的活动。”库尔班•吐尼亚孜大叔乐呵呵的讲到。

活动最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查获大量假冒伪劣商品,3·15当日,对这些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销毁商品种类繁多,包括食品、日用百货、电器产品、药品、保健品等价值22.199万元。集中销毁行动旨在震慑制假售假行为,表明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在销毁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吐尔逊江·提力瓦地副局长讲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是政府赋予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神圣使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只是这一天,二是以日促月,以月促年,让人民群众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供   稿:李铁林(县委宣传部)、木尼尔丁·木塔里甫(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吐松古丽

终   审:熊遇红

投稿邮箱:wsxxczx@163.com

往期精彩


 

奋斗在新时代】乌什县召开2018年乌什县外宣工作座谈会

学习十九大】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聚力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多措并举奏响扶贫“交响曲”——乌什县托万克亚曼苏村工作队组织开展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新时代·幸福生活】乌什县人大干部与“亲戚”同观《塔克拉玛干的鼓声》

惠民政策】农业机械惠民政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