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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迎接数字化的挑战

李扬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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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编者按Reading notes

本文为李扬教授为《变轨——数字经济及其货币演进》所作引言。

《变轨》一书有两大主题,一是“经济数字化”,二是“货币数字化”。两者的关系也很清楚:经济数字化是前提,是背景,也是基础;货币数字化则是经济数字化的延伸,是发展,也是深化。《变轨》就是环绕这两“化”各自深刻的内涵以及两者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李扬教授在引言中对本书作了点评,并就经济数字化和货币数字化的有关问题谈一些见解。




  引  言   

子衡是我的博士研究生。由于他的教育背景兼跨金融、法律两大领域,所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他选择了金融监管为研究对象。毕业后,他的兴趣扩展到金融稳定、金融危机等领域,但逡巡数年,未展其志。再之后,他开始研究货币史,特别是中国货币史,并宣称这是他的长期志向。不过很快,他又被迅猛发展的金融科技、数字货币等吸引,并立刻投身到有关的研究甚至实践中去。二十余年来,子衡变换了几个研究领域,看似一个赶新潮的人,然而,顺着他的思维和行为轨迹仔细溯去,便可发现,子衡始终不昧本心:他一直以金融和法律相结合为追求,心中念念不忘的则是研究货币问题。

我作为金融学的研究者和博士生导师,每年都会遇到博士生选择论文题目问题。半数以上的学生都会“理所当然”地选择货币、利率或者相关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而我,则几乎毫不犹豫地都会规劝他(她)们另谋他途。我给出的理由始终都是:货币、利率是金融的最基本概念,要想说清楚它们,必须把全部金融问题都研究一遍并能够大致说的清楚。作为初入门者,提出这个任务,过于勉为其难。我主张,至少过了“不惑”,最好能达“天命”,等到对金融万象有了比较深入和全面的感悟之后,方才有直接研究货币、利率等问题的能力和心境——算起来,子衡还真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了。

果然,三年前,子衡便完成并出版了自己在货币领域的第一部著作《账户:新经济与新金融之路》(以下简称《账户》),颇得社会好评。时隔几年,他今又推出《变轨——数字经济及其货币演进》(以下简称《变轨》)。这显然是《账户》一书的拓展和深耕。三年就同一主题出版两部著作,着实可喜可贺。所以,子衡请我为此书作序,我欣然应允。

《变轨》一书有两大主题,一是“经济数字化”,二是“货币数字化”。两者的关系也很清楚:经济数字化是前提,是背景,也是基础;货币数字化则是经济数字化的延伸,是发展,也是深化。《变轨》就是环绕这两“化”各自深刻的内涵以及两者的关系展开论述的。相信所有关注此类问题的读者都可从本书中收获读书的喜悦。

在这里,借子衡新书付梓之际,我就经济数字化和货币数字化的有关问题谈一些想法,这也算是对子衡新著之评论吧。



经济数字化

关于经济数字化,《变轨》似乎没有给出十分明确的定义,归纳文中若干相关表述,作者理解的经济数字化大约是:在最终方向是实现“万物互联”的移动互联和物联网环境下,致力于建立庞大而有效的数字社区,形成完善发达的数字账户体系,借以将无穷无尽的经济活动迁移到“线上”,实现全员、全时、全距离的经济参与。这一表述强调了三层思:其一,未来的世界是“万物互联”的,即,一切的人、流程、数据和事务,都将通过互联网联系在一起,形成数字社区,并将所有的信息转化为行动;其二,在这一数据社区的环境中,人们以“账户”形式存在;其三,在万物互联的环境中,人们通过账户,全员、全时、全距离地参与经济活动。

做了这个界说之后,《变轨》进一步指出:鉴于经济活动的关键内容是“经济决策”,因此,经济数字化的根本,是经济决策的数字化。如此看来,所谓生产、消费等等,均可视为经济决策的不同应用场景。在这个意义上,经济数字化又可被定义为让决策活动在数字网络账户体系中展开并完成的过程。环绕决策数字化来讨论经济的数字化,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它或者有些许偏颇,但却有强调了重点的长处。对于我们研究数字经济、数字货币这些新鲜事物而言,这肯定不无小补。

以万物互联为方向来重新构造我们的世界,这对于社会经济运行而言,堪称天翻地覆,本书将这个过程称为“变轨”,并不为过。



货币数字化

根据《变轨》的逻辑,讨论了经济数字化,接下来便要讨论货币的数字化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作者看来,“经济决策活动的数字化发生了,自然要求与其密切相关的支付结算部分作跟进的数字化安排,也就是要求实现货币数字化。当然,数字化的支付结算在线下同样发挥巨大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应用场景。但是,其发端确不是源自线下的,而是线上的,是对线上决策的配合与支持。这个认识与判定是重要的,它关乎所谓的数字经济的‘场景’问题”。

这段表述讲了好几层意思,我感觉,这些思想和判断均须进一步讨论。在这里,不妨主要关注一下作者如何界说货币数字化和经济数字化的关系。这里,作者事实上承认,货币数字化实际上是一个可以不依赖经济数字化而产生、发展的独立过程,然而,在数字经济中运行的货币,天然只能是数字货币。这个看法是可以接受的。



数字资产与数字货币

论及数字货币,有一对概念,即数字资产与数字货币,必须首先分辨清楚。《变轨》指出:“资产的发生及其流转固然是经济生活中至为重要的部分,但是它与货币的定位及功能大相庭径,在定价、记账、支付、结算等一系列的货币安排上,资产能够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货币发生、发展,及其推广的历史进程中,与资产有一定的交集,但并不存在替代关系。资产数字化与货币数字化遵循着各自的轨迹,即便有时它们看起来很相似,但并不宜等量齐观。”

对于这一判断,似乎有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关键的问题是定义资产。笔者能够找到的关于资产的定义,最早出自1929年出版的美国学者B.坎宁的《会计中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Accountancy)(立信会计出版社,2014)。在该书中,资产是“处于货币形态的未来服务,或可转换货币的未来服务。……这些服务之所以成为资产,仅仅因为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有用”。在这个定义中,货币是资产的一种,或者严格地说,货币是资产,而并非所有资产都是货币。我以为,这是对货币与资产关系的最原初、最权威的界说。自那以来,国际社会不断修正、完善关于资产的定义,但万变不离其宗,发生变化的无非只是资产的范围,例如,在通行于欧洲的《国际会计准则》中,资产被定义为“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我国2001年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基本体现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精神:“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然而,以上种种定义,只是从会计核算上,从同经济主体的关系上,界定了货币与资产的同源性,但仍然没有指出货币与资产的关键区别。我以为,要认识清楚这个问题,讨论的范围必须转换到货币的本质上。



货 币

货币,无论如何界说,其最基本的功能,是计价标准、交易中介和支付手段,其中,“计价标准”更是核心的核心。在这个意义上,我赞同《现代货币理论》(MMT)的定义:“货币是一般的、具有代表性的记账单位。”这个定义特别值得关注,因为,在这里,货币首次被抽去了任何的物理形式,仅仅留下了“记账单位”的抽象概念。正是这种抽象,为货币的数字化打开了大门。

作为计价标准,在经济意义上,其自身价格必须稳定,自不待言。这是一种资产成为货币的充分条件。为了保证自身价格稳定,该资产的供给必须能紧随进入市场交易的产品与服务价值的变动而有弹性地增减,这就需要有一整套灵敏、复杂的社会经济制度安排。中央银行便是此类经济社会制度安排的集大成。

在社会意义上,货币必须能为人们广泛接受。这是资产成为货币的必要条件。明斯基就曾极为简洁地指出:“每个人都可以创造货币,但问题在于其是否能被人接受。”

“可接受性”作为货币成其为货币的必要条件,在本世纪以来大行其道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理论中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源泉。换言之,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理论,为我们观察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和深化货币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一以贯之的、强有力的分析工具。用这一分析工具来分析市面上的各种“货币”便知,正是在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挟现代科技之力风起云涌地发展过程中,各种私人货币,作为自主组织的创造物和自主治理工具之一,有了用武之地。这些货币在各类自主组织中通行,有些还可与其他自主组织的货币相兑换,有些甚至同法币存在稳定的兑换关系。这些货币(或其他称谓),由于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被人接受”的必要条件,因而都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货币的功能。不妨将这些货币统称为“私人货币”,那么,各种私人货币和法币同时并存,就是我们目前已经遇到,在未来更可能会大规模面对的局面。

然而,从本质上说,现今大量被称作数字货币的货币,实则是“数字加密资产”,而事实上担负着货币部分功能的,则是一系列的数字支付平台。它们所使用的数字支付工具是“事实上的数字货币”。然而,这种数字货币究竟与电子货币区别不大,特别是,它们都没有创造新的计价单位,因而还是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私人数字货币彼此之间是人为地阻隔的,其服务范围也局限于各自的数字社区。因此,这些私人货币固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作为货币来使用,但是,它们的背后,或明或暗都矗立着法币的身影。这也就意味着,在本质上,迄今为止的各类私人货币,充其量还只是各国法币的代币而已。



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

历史地看,货币最早呈现的功能之一便是支付中介。同时,货币形式的演进也主要发生在支付环节。早在20余年前,美国金融学家莫顿就缜密地研究了金融的功能,并列出了储蓄投资、支付清算、促进社会分工、防范和化解风险、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协调非集中化的决策过程、降低交易成本等六大功能。更重要的是,他同时还指出:金融的所有功能中,其他五项功能皆可被其他工具、机制或程序替代,唯有支付清算功能,永远不可被替代。这一分析,从理论上指出了支付清算机制对于货币的本质规定性。

回头来看,数字经济的到来,数字资产及其所包含的加密资产的兴起,虽然已经席卷全球,但是,数字支付似乎尚未在全球发生。各国央行的数字货币,以及曾经引发全球关注的“天秤座”(Libra),或许最终可能引发支付革命,进而引发货币革命,但是,至少在目前,其运行的基础仍然是各类法币,它们自身,仍然没有摆脱代币的本质。至于比特币云云,虽然自称自诩货币,但离真正的货币其实是十分遥远的。

《变轨》作为探讨新经济和新金融的论著,包含了大量新的信息和新的观点,读者诸君自可自行发掘,我就不再一一赘言了。不过我特别想指出的是,经济的数字化、货币的数字化等等,都是挟最新科技发展之力而发展起来的新的经济、金融和社会现象,子衡作为主要掌握了一些金融和法律知识的学者,其探讨定有许多“隔靴搔痒”之处,甚至难免有错误的地方。因此,我切望有各种知识背景的学者能积极参与这一问题的讨论,从而保证我国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货币的发展走在正轨上,并跻身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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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设立于2005年,原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实验室”。这是中国第一个兼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国家级金融智库。2015年6月,在吸收社科院若干其他新型智库型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更名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2015年11月,被中国政府批准为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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