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起!电子警察出新招:你若“目中无人”,我将“罚款扣分”
闵行报记者 徐恺凯 | 文
上海交通大整治已进入第二个年头,
一些驾驶员的交通陋习也在整治过程中逐步去除。
但有些驾驶员则一时半会难以适应
比如交通法规其中有一条——
“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线上应当礼让行人”
国内的普遍现象是机动车与人抢路
行人过马路时刻战战兢兢左顾右盼
但随着越来越多“电子警察”的功能升级,
让这一行为无所遁形。
自2017年12月1日起,市交警部门在永兴路共和新路路口试点启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电子警察”设备以来,全市正逐步全面铺开,加大完善抓拍这一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
记者从区公安部门了解到,目前区内重点区域,如医院、商场、大型公共设施等门前、路口处均设有“电子警察”,功能也不仅仅局限于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
例如:莘松路(闵行区中心医院门诊部南门)、珠城路名都路口(仲盛商场)、鹤庆路(金平路步行街)、兰坪路(闵行五中附近)等。
除上述列举的4个路段外,类似这样具有抓拍不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在区内多个路口均有设置。此外,根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将根据交通大整治的总体部署,将大整治从机动车继续向非机动车和行人延伸。
不礼让行人是违法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行人是指完全通过步行的人,骑行或者推行电瓶车、自行车都不在此范畴内。而以往很多情况下都是行人避让机动车,现在通过交通整治后,遇到司机停下来礼让行人反而不知道该不该走,这就造成了一种礼让尴尬。
因此,在机动车依法礼让行人的同时,行人也应从上海的交通实际出发,安全、快速地穿过马路:“大家都做到有序,交通才能更好。”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
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下列让行规定:
(一)同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和左转弯非机动车均被放行的,通过路口时左转弯非机动车优先通行;
(二)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被放行的,通过路口时非机动车优先通行;
(三)车辆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先予放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四)车辆驶入、驶出、穿越道路时,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五)行人因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有障碍物借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时,行人优先通行;
(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让行规定。
01
处罚标准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100元。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100元。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100元。
话不多少,看图就知道,哪些情况属于:不礼让行人
02
电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什么?据悉,电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离交叉车道左右各约半根车道的区域内,划定一个虚拟框,行人在这个框内,被认为处于危险距离,如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驶过停车线,将会被抓拍。
电子警察将会抓拍一段10秒左右的视频和4张违法照片,其中3张分别是行人在虚拟框内车在停车线外,行人在虚拟框内车辆驶过停车线和车辆驶出横道线,第4张是车牌特写。
所有照片都会经过人工比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交通协管员或清洁工出现在人行通道上的情形,交警会在后台自动删除。如机动车驾驶员确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调阅抓拍照片。
提示
现在虽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会被拍,但是行人也要快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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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毛海萍 李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