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是否“广告史劣迹斑斑“,闵行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附判决书)
闵行报社
置顶公众号,闵行人必备
闵行报记者 毛海萍丨综合报道
肾虚腰酸鸿茅酒
每天两口病喝走
听到这句广告词大家肯定并不陌生,
电视各种广告里,它是“常客”。
你是否也拎着它送长辈、送亲朋。
因发文指鸿茅药酒为毒药,
广东医生谭秦东被跨省抓捕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今年3月6日,正当鸿茅药酒涉嫌虚假广告一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之际,某微信公众号以题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一文。“鸿茅药酒”认为文章内容言辞锋利,违背事实,对象直指鸿茅药酒品牌及鸿茅国药,严重侵犯其名誉权。
起诉前,鸿茅药酒公司在其官网发布“一些自媒体严重诽谤我公司商誉的严正声明”。
记者获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茅药酒”)状告某微信公众号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鸿茅药酒”的诉讼请求。
“鸿茅药酒”起诉称,文章标题拟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这种表述不但违背事实,而且误导读者,诋毁鸿茅国药商誉,贬低鸿茅药酒品牌形象;同时,文章以“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开头极为吸引读者眼球,但这12件中并不包含鸿茅药酒。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文章虽引用了“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一文,但并未标明鸿茅药酒是该12件虚假广告之一,被告亦表明对鸿茅药酒广告的质疑系网友留言,应不致引起歧义和误导;其次涉案文章标题使用“广告史劣迹斑斑”的评论性表述,系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媒体已披露的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史,措辞虽尖锐,但不构成侮辱诽谤。
据此,法院驳回鸿茅药酒的诉讼请求。
附判决书全文:
(部分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猜你喜欢
△在闵行为何情愿“剁手”?制造如何变“智造”? 区委书记朱芝松如是说
(本期编辑 李逸 毛海萍 汪秋倩 张金月 谢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