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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是否“广告史劣迹斑斑“,闵行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附判决书)

点击蓝字关注👉 闵行报社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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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报记者 毛海萍丨综合报道


肾虚腰酸鸿茅酒

每天两口病喝走



听到这句广告词大家肯定并不陌生,

电视各种广告里,它是“常客”。

你是否也拎着它送长辈、送亲朋。



因发文指鸿茅药酒为毒药,

广东医生谭秦东被跨省抓捕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今年3月6日,正当鸿茅药酒涉嫌虚假广告一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之际,某微信公众号以题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一文。“鸿茅药酒”认为文章内容言辞锋利,违背事实,对象直指鸿茅药酒品牌及鸿茅国药,严重侵犯其名誉权。

起诉前,鸿茅药酒公司在其官网发布“一些自媒体严重诽谤我公司商誉的严正声明”。


记者获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茅药酒”)状告某微信公众号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鸿茅药酒”的诉讼请求。


“鸿茅药酒”起诉称,文章标题拟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这种表述不但违背事实,而且误导读者,诋毁鸿茅国药商誉,贬低鸿茅药酒品牌形象;同时,文章以“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开头极为吸引读者眼球,但这12件中并不包含鸿茅药酒。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文章虽引用了“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一文,但并未标明鸿茅药酒是该12件虚假广告之一,被告亦表明对鸿茅药酒广告的质疑系网友留言,应不致引起歧义和误导;其次涉案文章标题使用“广告史劣迹斑斑”的评论性表述,系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媒体已披露的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史,措辞虽尖锐,但不构成侮辱诽谤。


据此,法院驳回鸿茅药酒的诉讼请求。


附判决书全文:


(部分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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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李逸 毛海萍 汪秋倩 张金月 谢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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