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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县暴雨21人遇难,农村防灾难点何在?

吕德文 新乡土 2022-05-23

原文载于《环球时报》2021年8月14日

近段时间,全国多个地区遭遇强降雨并引发水灾。11日至12日,湖北随县柳林镇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短短3小时内造成21人死亡、4人失联。此前的郑州水灾中,尽管城区灾情受到的舆论关注比较多,但主要灾害损失还是发生在农村。

那么,农村防灾的难点在哪里呢?

应该说,各地在防灾救灾方面,基层应急体系还是比较健全的。基层政府和派出所等都有24小时值班,尤其是到了汛期,各级的防汛体系都在正常运转。客观上,基层在防汛的预警、及时反应等方面下了力气。

比如,在这次柳林镇防汛过程中,当地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暴雨预警,水涨开始后,基层政府和派出所迅速组织了30多人的队伍,提前利用大喇叭和警笛进行警报。

即便如此,悲剧仍未能避免。


悲剧的发生与农村防灾的特点有直接关系。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灾害往往是系统性风险。自然危害之所以转化为对人类社会的灾害,和人类行为和社会活动有关。

比如,城市内涝的主要风险点并不在自然地理位置,而是在于维持城市交通的地铁、通道等人为制造的地点。

客观上,现代社会的防灾思维,也在影响农村。大多数农村地区在防灾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也是水库、大型场所等系统性风险点。

与城市相比,农村灾害仍然保留了诸多传统性特征,具有散发和不确定性的特点。

人们的活动仍然保留着自然特征。比如,人们因地势而建房,并不一定会严格规划,即便规划了,也未必会考虑防灾需求。这就意味着,农村防灾严重依赖当地人的生活经验。

然而灾害的发生往往是反生活经验的。柳林镇不少群众事后回忆,每年镇里都会涨水,也就对天气预报和基层政府的预警不是那么在意。

可以说,农村灾害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是防灾经验主义思维与灾害发生的反常识之间矛盾的结果。

众所周知,农村居民居住比较分散,灾害也比较多元,专业应急队伍往往很难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对基层组织能力的要求更高,对应急社会建设的需求也更大。

当前基层组织的能力总体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在防灾救灾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也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但是,农村应急社会建设还是比较薄弱,广大群众的风险意识仍有待增强,在面对灾害时,也缺乏必要的心理素质和自救技术。

尤其是,当前的农村老龄化现象比较普遍,老年人在灾害面前更容易受到伤害。

从我们的调研情况看,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提高,传统意义上的风险点如山塘水库、公路、危房等得到了改善。

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风险点,还需要一些时日加以解决。

比如,各地在开展乡村振兴过程中,需在规划时充分考虑防灾的需要,针对农村应急社会建设薄弱的情况,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也需系统地加强应急社会建设。

(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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